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上海石洞口第一電廠2021-2022年鍋爐制粉排放系統設備維護及清掃清運工程招標招標人為 上海石洞口第一電廠,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1-2022年鍋爐制粉排放系統設備維護及清掃清運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上海石洞口第一電廠位于上海市北郊長江南岸的寶山區盛橋,與 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相鄰,距市中心約33公里。本次招標范圍為: 上海石洞第一電廠內鍋爐制粉排放系統設備及鍋爐零米干排渣系統清渣、環境、設備保潔工作。(詳見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1.2禁止失信被執行人、行賄受賄行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關聯關系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情況。
3)供應商存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所禁止的關聯關系。如存在,則只允許其中一家供應商參與采購項目,否則存在法律所禁止關聯關系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均無效。如允許代理商參與采購項目,只允許生產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權的代理商參與采購項目,禁止存在轉授權情況的代理商參與采購項目。
3.2 專項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能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投標人應具有施工勞務企業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業績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有3項及以上清掃清運類似業績及有效證明。(請提供具體業績明細,并附有合同復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
3.2.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費:500元。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5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