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漫灣電廠2021-2023年車輛維護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規模:167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漫灣電廠2021-2023年車輛維護服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必須向車輛維修經營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須提供備案表復印件,經營范圍為汽車維修三類及以上。
3.2.2 投標人履約能力及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本地化服務能力,在云南省內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能提供快捷的維修和急救服務響應,維修人員、設備能滿足維修需求。
3.2.3 投標人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2個及以上車輛維護類似業績,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4 擬投入人員要求:
(1)項目負責人:需具有3年及以上車輛維修工作經驗,作為項目負責人管理過1個及以上車輛維護類似項目,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技術人員:需具備汽車維修從業資格證,具有3年及以上車輛維修工作經驗。
3.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11日09:00起至2020年11月1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8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