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接發郵件掃描設備(二次招標)已由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批準實施,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采購內容:采購接發郵件掃描設備8套。
2.3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40個日歷日(以中標人承諾的期限為準)。
2.4交貨
2.5質保期:在質保期1年(12個月)或中標人承諾的期限。
2.6質保
3. 投標人資格和業績要求
3.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要求:
3.1.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并存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1.2本項目允許代理商投標,若為代理商投標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委托書(若為原廠投標則不需提供)。
注:(1)同一品牌制造商與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此項目投標。
(2)一個設備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僅能授權一個代理商參與本項目投標。
3.1.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誠實的商業道德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此項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無不良記錄、無負面社會影響。(提供書面承諾函及“信用中國”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截圖1張(查詢日期:招標發布之日至投標截止日前),承諾函與截圖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3.1.4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關系申報表加蓋投標人公章)。
3.1.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7.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