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瑞安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安全監測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 瑞安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
2.2 工程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東部海域。
2.3 工程簡介: 瑞安1 號海上風電場位于浙江省瑞安市東部海域,呈不規則多邊形,場區中心離岸距離約為30km,平均水深15m~18m,東西向最長約6.8km,南北向最寬約3.3km,涉海面積13.3km2,裝機規模為150MW。本工程擬安裝 29 臺單機容量5兆瓦級的風電機組。場區內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擬布置在19#風機南側1400m的海域。所有風電機組所發電能經220kV海上升壓站升壓后用海纜送出。海纜登陸點位于瑞安市周田畜牧場東側的灘涂附近。陸上計量站布置在登陸點西側,生產和生活設施統一布置在陸上計量站內。
2.4 工期要求: 瑞安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暫定于 2020年12月第一臺風機打樁,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為準)。
(1) 安全監測工程均需緊跟土建施工進行。項目計劃2020年12月開始風機基礎和風機安裝標段施工,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風機并網發電工作,具體可根據海上升壓站平臺整體建造施工、風機基礎和安裝標的建設進度合理化調整。
(2) 海上升壓站基礎建造施工、風機基礎和安裝標節點性進度計劃如下:
1) 風機基礎施工與風電機組安裝標段計劃工期為2020年12月開工,2021年12月底前完工。
2) 220kV海上升壓站基礎施工標計劃工期為2021年4月基礎開工,海上升壓站主體計劃2021年6月完成海上就位,2021年8月完成海上升壓站受電。
2.5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2.6 招標范圍:
2.6.1本標段范圍內安全監測儀器采購包括(但不限于):
(1)海上升壓站安全監測儀器,包括但不限于不均勻沉降監測儀器、傾斜監測儀器、應力應變監測儀器、振動監測儀器等;
(2)單樁基礎及上部塔架監測儀器,包括但不限于傾斜監測儀器、塔架變形監測儀器、應力應變監測儀器、風機基礎及塔架振動監測儀器等;
(3)陰極防護系統的腐蝕電位監測儀器;
(4)安全監測自動化系統。
2.6.2 本標段范圍內監測儀器的安裝、埋設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標段范圍內安全監測項目所含儀器設備采購、檢驗、率定、埋設、安裝與調試、維護、消缺、更換以及技術培訓等工作。
(2)在上述范圍內,由投標人負責完成內容如下:
1)所有工程的施工、完工、維護和缺陷修復。
2)提供工程材料、勞務、施工設備和合同規定由投標人負責采購的監測儀器,并應負責服務期限內監測儀器出現故障時的維護、消缺和更換,保證服務期限內監測儀器正常運行。
3)為完成承建工程項目所需的所有臨時工程設計、建設、運行、維護、拆除、撤離等。
4)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與有關各方的協調配合等工作應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3)在本項目所有儀器設備投入使用前,依據本招標文件技術條款和相應規范規定,開展安全監測內容相關的巡視檢查工作、安全監測技術培訓(不少于6次),并應做好與后期監測分析服務單位交接和配合工作。
(4)竣工移交前應對現場運行維護人員進行本工程涉及到的監測儀器的測讀、維護、故障診斷和故障排除等培訓,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服務工作。服務期滿時,可更換的監測儀器設備完好率應為100%,對于不可更換的監測儀器設備完好率應為95%以上。
具體內容見技術規范書。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
1.招標的項目履行通過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內部投資決策程序;
2.招標的項目取得 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3.本項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開工建設的批復;
由于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當,其它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備:①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及以上資質;②具有省級及以上計量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計量認證證書(CMA);
(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必須具有至少1項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監測業績(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其他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擔任過1個及以上海上風電安全監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不接受代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13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9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