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應提供下列材料: 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招標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經理應在《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小型 7、其它:1)、2017 年至今有一項海拔2000米及以上的高原類似項目,業績以中標通知書、生效的合同或竣工驗收資料為準;2)、企業注冊地不在青海省轄區內的投標人,應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冊;3)、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8、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領取詢比采購文件并登記,未經向招標代理機構領取詢比采購文件并登記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