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交通投資集團 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或基金債券及收費公路資產證券化融資產品主承銷商選聘項目
招標
(招標編號:TC209K07E)
包頭交通投資集團 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或基金債券及收費公路資產證券化融資產品主承銷商選聘項目,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1.項目概述和招標內容
1.1 項目
1.2 招標內容:對包頭交通投資集團 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或基金債券及收費公路資產證券化融資產品主承銷商選聘項目以下內容: 1.2.1主承銷商應向招標人提供債券發行總體方案的建議,并協助招標人確定發行方案; 1.2.2主承銷商應協助招標人開展債券發行的申請、登記、托管、備案、監管工作; 1.2.3主承銷商應作為本次債券轉讓服務的推薦人,協助招標人開展債券在證券交易場所的掛牌轉讓申請工作; 1.2.4主承銷商應協助招標人進行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付息受托管理及兌付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2.5主承銷商應按照其行業的執業標準,勤勉盡責地向招標人提供上述服務事項; 1.2.6主承銷商應負責組建發行團隊,推薦及協助發行人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并確保該等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費包含在服務費總報價內; 1.2.7負責協調組織包括但不限于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律師事務所、基金管理公司等在內的發債中介機構開展各專業范圍內的工作,從專業技術上保障本次債券發行滿足審核人對各專業的要求; 1.2.8主承銷商應對參與本次債券發行的其他中介機構向招標人所出具的文件提供咨詢意見。 1.3服務期限:按合同約定; 1.4 服務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并具有承擔本次招標項目的能力; 2.2投標人須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2.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關、停、并、轉狀態;并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2.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index.html)中沒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投標人近三年(招標文件發售之日起前三年)在“中國裁判文書網”( /Index)法定代表人及單位無行賄犯罪行為; 2.5同一個法定代表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企業不得在同一標包中同時投標;母公司和其全資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標包中同時投標;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中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投標; 2.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招標文件的獲取 3.1獲取方式:現場獲取; 3.2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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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ntcitc.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