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 扎賚諾爾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綜放工作面支護設備(一)采購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專項資金,招標人為 煤業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扎煤公司
2.2 規模: 年產1790萬噸
2.3 建設工期:\
2.4標段劃分和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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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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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03 |
綜放工作面支護設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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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自動化系統 |
1 |
放頂煤液壓支架 |
ZF15000/25/40D |
架 |
152 |
2.5交貨地點: 扎煤公司靈東煤礦
2.6交貨期: 2020年12月31日之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③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⑤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自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份綜放工作面(年產300萬噸及以上)低位放頂煤液壓支架(工作阻力≥12000KN)的供貨合同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供貨設備規格型號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
3.2.2投標人須提供≥15000KN放頂煤電液控液壓支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MA”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
3.2.3投標人具備液壓支架壓架試驗能力。
3.2.4投標人取得ISO質量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18日09:00 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