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太倉電廠(以下簡稱“ 太倉電廠”)2021年度生產值班及應急搶修車輛租賃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太倉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太倉電廠位于江蘇省太倉市港口開發區濱江大道118號,本項目為 太倉電廠2021年度生產值班及應急搶修提供車輛及接送服務。
根據招標方需要,投標方需提供上海市牌照34座(含)及以上大型客車6輛、上海市牌照45座(含)及以上大型客車2輛,上海市牌照19座(含)及以上中型客車1輛。所有車輛應符合國V(含)以上排放標準。投標方提供的大型客車應符合《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JT/T325-2018)規定的高一級及以上標準,車輛購置日期晚于2018年1月1日且已行駛里程不超過27萬千米。每車配備一名駕駛員,駕駛員應具備合法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1及以上,未發生過人員重傷及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2021年度生產值班及應急搶修車輛租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有效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業績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簽訂時間為準)至今須具備5個及以上車輛租賃業績(合同價格在50萬元及以上)(合同掃描件至少須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圍的頁面、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其他要求:無。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0月18日09時起至2020年10月23日17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