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療設備一批項目
樂昌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療設備一批項目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0281-202011-200203-0062
項目
采購
(二)供應商應當在參與采購活動前詳細研究了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參考資料以及有關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誤解之處,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三)采購項目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應提交以下資料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如需委托代理人前來報名,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供應商報名參與分包項目的多個分包,應當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內對應各分包分別報名咨詢電話18811547188。
3.供應商報名參與重新采購的項目,應當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內重新報名。
(四)采購項目磋商保證金注意事項:
1.本項目磋商保證金金額為:
包組一:10000.00元
包組二:10000.00元
包組三:10000.00元
2.磋商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與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一致
3.供應商應在磋商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將磋商保證金匯入指定帳戶,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應商須知第13條。
4.供應商報名參與分包項目的多個分包,應當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內對應所報名的分包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金額分別交納磋商保證金。
5.供應商報名參與重新采購的項目,應當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內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金額重新交納磋商保證金。
(五)本項目監管部門:樂昌市財政局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必須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年的年度財務狀況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月份的財務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必須提供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的承諾書,格式參考本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投標文件格式“3.6《關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必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須經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蓋章確認】。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必須提供《守法經營聲明書》,格式參考本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投標文件格式“3.7守法經營聲明書”】。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供應商必須提供《守法經營聲明書》,格式參考本招標文件第六部分投標文件格式“3.7守法經營聲明書”】。
2、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中任意一項或多項記錄名單;同時,供應商未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如相關記錄信息已失效,供應商必須提供由該記錄信息的執行或列入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3、供應商必須具有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所投設備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的相說明下載投標文件!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