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0MW機組)工程非生產及銷售項目爐渣、石子煤清運處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X3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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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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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蘇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爐渣、石子煤外運及處理項目 |
烏蘇能源有限公司爐渣、石子煤清理外運及處理整體外包業務,范圍包括指定渣庫放渣、裝運及石子煤外運及處理,所承包工作范圍內的渣庫等工作場所衛生及廠內因承包方拉渣產生的的清掃保潔。預計委托期內爐渣、石子煤總量共計10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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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www.yzpb.com.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烏蘇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爐渣、石子煤外運及處理項目】
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營業執照具有粉煤灰或爐渣或建筑材料銷售、處置或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經營范圍,或具有粉煤灰或爐渣綜合開發利用(如生產水泥、建材、磚等)或銷售業務,或具有爐渣或建筑材料用于銷售、生產原料、建材生產、工程、筑路、肥料生產、改良土壤、回填、或從粉煤灰或爐渣中提取有用物質、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產業,或營業執照有粉煤灰或爐渣購置、運輸、裝卸、處理等之一的范圍。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11-18 09:00到2020-11-24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11-18 09:00到2020-11-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