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2023年#1-6機組脫硫、除塵、脫硝、輸灰及污泥清理外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招標人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規模: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一期為4×300MW亞臨界機組,二期為2×660MW超臨界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發電機組,目前企業總裝機容量250.5萬千瓦。本次招標需要檢修維護的環保設施系統有濕法脫硫系統、電除塵器系統、脫硝系統、輸灰系統、灰庫系統、低低溫省煤器系統等;需要對化學、汽機、燃料系統水池進行清理,對中水污泥進行外運。工期要求: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質量目標:整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并達到國家和行業頒布的現行標準。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2.2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2021-2023年#1-6機組脫硫、除塵、脫硝、輸灰及污泥清理外運。
主要內容包括:環保專業#1-#6機組脫硫系統的維護保養,包括設備主體、附屬設施以及熱控、電氣相關附屬系統等;#1-6爐電除塵器輸灰系統,省煤器及脫硝輸灰系統;電除塵本體電場及輔助設備系統;1、2、3、4、5號灰庫各設備及系統;氨區液氨貯存、輸送、供應系統、監控系統、消防系統,供氨稀釋風及噴氨調節系統,催化劑及其吹灰系統;#1-6爐低低溫省煤器系統的維護保養,及上述系統區域的工藝水、工業水、消防水、壓縮空氣、生活水、暖氣系統等的檢修維護。化學、汽機、燃料系統水池清理和中水污泥外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300MW及以上發電機組維保工程業績(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封皮、簽字頁、聯系人以及能夠證明其業績相關內容等,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其他要求:項目經理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至少擔任過兩項發電企業(300MW及以上或同等級以上機組)維護檢修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是否擔任過相應要求的項目經理,視為無效)。
3.3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19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4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