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招標有限公司智能遠程評標監管平臺科技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智能遠程評標監管平臺,包括:研發遠程評標桌面監控與廣域網云桌面技術、遠程視頻會議技術、遠程視頻監控技術、人臉識別技術的融合應用,平臺通過與現有業務系統有機集成,實現視頻會議自動生成、評標專家自動入會、過程資料自動分組;平臺能夠對參與遠程評標專家身份進行驗證,記錄評標全過程的工作電腦操作界面、評標場所的音視頻資料、評標視頻會議的音視頻資料。項目工期6個月。具體內容詳見技術文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招標有限公司智能遠程評標監管平臺科技項目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信息系統集成和研發能力;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近三年以來(2017年1月1日至今)1項及以上類似研發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證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頁、蓋章頁、簽字頁、關鍵內容頁);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0 年 11 月 23 日9:00起至 2020 年 11 月 28 日9: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 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