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液氨采購招標公告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液氨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平涼市
2.2 規模: 2530MW
2.3 建設工期: 電廠一期4×300MW燃煤機組,分別于2000年、2001年及2003年建成投產發電,二期2×600MW燃煤空冷機組,分別于2010年實現“雙投”建成,投產運營發電
2.4 標段劃分: 本項目招標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物資名稱 |
規格 |
單位 |
數量 |
技術要求 |
液氨(瓶裝) |
50Kg/瓶 |
瓶 |
250 |
氨含量>99.8%,殘留物<0.2%,水分<0.1%,油含量<5mg/kg,鐵含量<1 mg/kg |
液氨(罐裝) |
|
噸 |
2000 |
氨含量>99.8%,殘留物<0.2%,水分<0.1%,油含量<5mg/kg,鐵含量<1 mg/kg |
2.6 交貨地點: 平涼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指定地點
2.7 交貨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是生產廠家的須至少提供3項本廠生產的液氨相關業績證明材料,要求已成功投入運行滿兩年以上。投標人是代理商的具有近3年(2017年0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規格液氨供貨業績不少于1項,附合同掃描件。
3.2.2資質等級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注冊資金人民幣不小于500萬元,具有獨立簽訂合同能力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投標人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承運單位須具有?;返缆愤\輸許可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23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8日17:00止。
獲取方式: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