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集郵與文化傳媒部集郵專業供應商新增入圍采購已由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批準實施,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項目編號:CQYZ-XKSJ-FW-20200012
2.3招標范圍: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集郵與文化傳媒部集郵專業供應商新增入圍采購按4個分包進行招標,具體如下:
包一采購內容:貴金屬類,新增入圍單位數量3家;
包二采購內容:錢幣類,新增入圍單位數量2家;
包三采購內容:郵票郵品,新增入圍單位數量3家;
包四采購內容:文化創意類,新增入圍單位數量2家。
2.4預算金額及最高限價:本次采購屬于入圍采購,分別建立貴金屬類、錢幣類、郵票郵品類、文化創意類入圍單位目錄,具體項目由各需求部門按非集采程序確定。無預算無報價和最高限價。
2.5服務期限:從框架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或到下一次供應商入圍采購完成。招標人對入圍中標人進行年度考核評價,不合格的,招標人可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6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并存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2資格要求,包一: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貴金屬類(如金銀制品或金銀禮品等)的相關內容;包二: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經營人民幣相關內容;包三: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集郵票、集郵品等二項或工藝禮品相關內容;包四: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文化創意或工藝禮品的相關內容。
3.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關系申報表)。
3.4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投標人參加此項投標活動前三年內(2017年1月1日至開標截止當日),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無不良記錄、無負面社會影響。(提供書面承諾函和“信用中國”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三張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5 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重慶市 及相關分支機構的合作過程中有違約行為的企業將被拒絕參與本次招標。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7.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