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機場集團物流 國內、國際貨站洗手間設施設備改造工程項目
競價公告
第一部分 競價項目說明
廣東省機場集團物流 (以下簡稱“采購人”)現就國內、國際貨站洗手間設施設備改造工程項目,邀請有相應資格的合作商(以下簡稱“報價人”)進行網上競價。
1.項目概況:
1.1項目
1.2項目內容:國內貨站A1棟洗手間、出發理貨區洗手間、A3棟洗手間、到達后門洗手間、國際貨站修理廠洗手間、國際貨站主樓洗手間進行裝修改造;
1.3項目限價:71.84萬元。
2.合格報價人條件:
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
2.2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3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4報價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沒有因腐敗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或業主宣布取消投標資格;同時,報價人(包括其關聯公司)2017年1月1日未與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 其下屬的全資、控股公司、非法人實體單位發生各種訴訟或仲裁(須就此項內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報價人公章,格式樣版見附錄4);
2.5報價人出具本競價公告發布后未被列入以下系統相關名錄的截圖并加蓋公章:
1)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截圖格式要求詳見附錄6);
2)信用中國( /)的失信被執行人或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截圖格式要求詳見附錄7);
3)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截圖格式要求詳見附錄8);
2.6法定咨詢電話18811547188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報價,否則全部取消資格;
2.7未被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 或其下屬機構列入拒絕合作名單;
2.8本項目不接書
(如報價文件簽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姓名)系(報價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姓名)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司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項目編號為的 (項目名稱) 報價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擔。
授權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特此委托。
報價
(2) 視為送達的其他
(2) 分包工程價款的支付
7.交通運輸
7.1 道路通行權和場外設施的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申請,經發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辦理有關施工場地及公共道路開通等手續,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7.2 修建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的費用:按通用條款約定。
7.3運輸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費用:按通用條款約定。
8.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
8.1 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的簽認人選
(1)專項批準事件的業主方工程師:
具體人選: 印章樣式: 簽字樣式: 授權范圍:
(2)專項批準事件的造價工程師
具體人選: 印章樣式: 簽字樣式: 授權范圍:
(3)專項批準事件的建造師的:
具體人選: 印章樣式: 簽字樣式: 授權范圍:
9.發包人
9.1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平整工作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時間:提供場地的時間與開工時間同,對場地進行清理使之具備施工條件由承包人負責,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計量支付。
(2)完成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線路接駁的時間及 同時,施工期間一切水、電、通訊費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相關管理規定向發包人足額支付。
(3)開工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間的通道的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申請,經發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辦理有關施工場地及公共道路開通等手續,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4)提供施工所需有關資料的時間:根據工程需要,由發包人提供,但承包人要自行調查核實資料,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責任和損失,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發包人不另行支付,但發包人可提供協助。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證件和批準手續的約定:承包人需協助發包人辦理有關施工直至最后竣工驗收所需證件、文件。
(6)現場交驗的時間:開工前7天。
(7)組織標準與規范的時間:由發包人開工前提供。
(8)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約定:承包人接到施工圖紙7天內進行。
(9)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形關系問題和做好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的保護工作的約定: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的地下管線、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名樹名木之狀況進行勘察,根據勘察結果確定具體的保護措施,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關價款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10.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計劃2020年 月 日提供施工場地。
11. 支付款項
(1) 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條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規定期限支付。
√另作約定: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有關工程價款支付期限規定執行。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協議書所注明的銀行帳號轉帳。
□支票支付。
□其他
√另作約定: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有關工程價款支付期限規定執行。
(2)向發包人提供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設施的時間和要求:無。
13. 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承包人須于每月25日前向發包人提供如下計劃、報表,經發包人 審核批準后實施:
1、當月應完成的工程進度和實際完成進度統計報表一式六份(說明提前或拖延原因(時間從上月25日至當月24日);
2、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申報,要求分細項申報,并有完成金額一式六份(時間從上月25日至當月24日);
3、下月資金使用計劃一式六份(時間從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
4、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一式六份(時間從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
5、下月施工擬投入設備、勞動力計劃一式六份(時間從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
6、當月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報告一式六份(時間從上月25日至當月24日);
7、承包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供工程事故報告一式六份(如果發生時)。
8、承包人應在每季的最后一個月的25日前遞交上季度的工程進度款《資金使用反饋表》,由發包人核實確認資金落實情況,保證承包人及平行分包專業應將工程進度款專用于實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及人工費用、施工機械、工程設備。
9、承包人應在每月25日前向發包人提交對各專業間的組織管理、協調、配合等方面情況及所出現問題的專項報告。
注:所述的計劃、報表的具體格式,先由承包人提出格式建議,經發包人調整后按統一格式執行。
14.1根據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和維修白天或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若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人身損害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及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在承包人進場后,承包人應作為本項目施工場地總負責人,負責施工場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承擔一切安全保衛義務,要求符合《廣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方法(試行)》穗建筑[1999]175號規定。
14.2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規定辦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在開工后2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知會發包人。
14.3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未移交后續施工單位使用前,對自行施工的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及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發生損壞由承包人自費修復;
14.4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的地下管線、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之狀況進行勘察,根據勘察結果確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并承擔有關費用。若發現正常施工措施及現有條件已不能達到保護目的,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經發包人批準采取特殊保護處理的,發包人承擔不包含在招投標內容中的額外保護費用。承包人應對上述內容所采取的保護措施進行監測及維護,并應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反饋信息指導施工,以確保上述承包人辦理保險事項有:
√合同通用條款第31.1 款的第(1)項;
√合同通用條款第31.1 款的第(2)項;
√合同通用條款第31.1 款的第(3)項;
√合同通用條款第31.1 款的第(4)項。
21.進度計劃和報告
21.1承包人編制施工進度報告和修訂進度計劃的時間要求:
2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前7天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每月15日前報送下月“工程進度計劃表”。
21.1.2發包人確認的時間:收到方案后5天,每月18日前批復“工程進度計劃表”。
21.1.3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執行。
21.2承包人應當加強計劃管理,嚴格按照發包人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他人代為,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包括文明施工混亂),承包人必須配合發包人,督促該分包單位立即采取措施,如果分包單位不服從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行組織及時完成環境污染的工作并向發包人書面匯報其過程及效果,由此產生的費用經發包人審核確認,從該分包單位的工程款項中扣除,由發包人將該筆款項支付給承包人。而由于承包人管理督促不力或漠視不理,以致分包單位未能及時或不進行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包人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3.治安管理的約定:承包人應負責現場全部作業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補缺陷的整個工程期限內:全面負責所有留在現場上的人員的安全,保護其管轄范圍的現場(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發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處于有條不紊和良好的狀態。根據發包人或當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燈光、護板、圍墻、柵欄、警告信號標志和值班人員,對工程進行保護和為公眾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圍蔽按廣州市相關要求執行。遵守和執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間施工規定。承包人應保證施工期間行人、車輛等的通行,施工如需臨時占用人行道等設施,由承包人辦理有關手續,發包人協助,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同時承包人有責任協助公-安、交通等部門維護所在現場地段的交通與人流,既保證施工安全,也保護車輛和行人的暢通和安全。承包人應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有關費用,并保證發包人免于的造價咨詢機構核定為準。同時,承包人與發包人一致同意:發包人有權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增加或減少部分工程,并相應增加或減少工程費用,承包人不得拒絕。
57.3 承包人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竣工驗收合格后60天內。
57.4 承包人有責任準確編制結算書,要求經審定的結算金額與送審結算書金額誤差在10%以內(含10%),如誤差超過10%時,該工程的審核費由施工單位支付,發包人在結算款中扣除。
57.5 承包人應當向發包人提供如下竣工結算資料:
(1)工程結算書;(附結算資料目錄表、結算編制對數授權委托書)
(2)工程量計算書(即計算底稿);
(3)合同書;
(4)工程竣工圖(含電子版);
(5)工程竣工資料(含電子版);
(6)圖紙會審記錄;
(7)設計變更單;
(8)工程洽商記錄;
(9)發包人施工指令;
(10)會議紀要;
(11)現場簽證單;
(12)材料設備單價呈批審核單;
(13)綜合單價呈批審核單;
(14)其他結算資料;
(15)移交資料簽收表。
57.6發包人對送審結算資料的具體要求
結算書:每項工程的結算書要求分兩部分編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圖為依據編制部分,要求以竣工圖紙、投標中標價構成的內容為主要部分,包括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或發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現場簽證、工程洽商記錄以及其它有關費用為依據編制部分。上述兩部分不應有重復列項的內容,用電腦編制的結算書要求提供相應的拷貝磁盤。
工程量計算書(即計算底稿):工程量計算書應由工程量匯總表和詳細的工程量計算式組成,工程量應有詳細的計算表達式,施工圖、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現場簽證單或發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內容應在工程量計算式中一次計算。用電腦編制的工程量計算書應提供相應的拷貝磁盤。
合同書:包括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書、經發包人確認的承包人與第三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各類補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將上述合同文件列出總目錄按順序整理裝訂成冊。
竣工圖:用于結算的竣工圖必須有承包人竣工圖專用章及其相關人員簽字,有發包人的審核人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經發包人、設計單位確認的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或發包人施工指令等內容均應反映在相應的竣工圖上。對未在竣工圖上反映的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記錄等,其費用的增減,在結算評審中不予考慮。
竣工資料:指在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和資料歸檔時所需的資料。具體包括開工報告、竣工報告、工程質量驗收評定證書、材料檢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經發包人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安裝工程的調試方案和調試記錄等。竣工資料要求發包人在確認表上蓋章確認,以證明竣工資料上的相關內容與該項目送審資料的實際內容相一致。整理裝訂成冊的竣工資料需編制總目錄,并在每一頁的下方統一編號,以便于查找。
圖紙會審記錄:要求按圖紙會審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圖紙會審記錄須有各單位參加會審人員簽字及會審單位蓋章確認。
設計變更單:要求按設計變更的時間先后整理(安裝工程要分專業)裝訂成冊。設計變更單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名及設計單位的蓋章,同時要求有發包人同意按相關的設計變更進行施工的簽認意見和蓋章確認。
工程洽商記錄:要求根據工程洽商記錄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然后在每一頁的下方統一編號,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記錄要求有發包人相關人員的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
發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據發包人施工指令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然后在每一頁的下方統一編號。發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發包人相關人員的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
會議紀要:指工程質量、安全、技術、經濟等現場協調會會議紀要等。要求根據會議紀要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然后在每一頁的下方統一編號。會議紀要要求有參與會議的各方代表簽字,并有發包人蓋章確認。
現場簽證單:要求根據現場簽證單的時間先后整理裝訂成冊,然后在每一頁的下方統一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施工簡圖,由承包人蓋章確認,并有發包人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并且有上述單位的造價工程師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的簽字和蓋章。
材料設備單價呈批審核單:凡在工程招標文件或合同中未明確的主要材料設備單價,要求根據材料設備單價呈批審核單的編號順序整理裝訂成冊。每項審核單應附有相關的資料或注明相關資料在送審結算資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頁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該材料設備的專題會議紀錄、材料發票、購買合同等有效材料設備價格憑證等。每份審核單手續必需完備,要求有發包人相關人員的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
綜合單價呈批審核單:在作為合同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單中未列但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項目,應由承包人編制單價分析表,蓋章確認后報發包人審核綜合單價。在結算資料送審時,要求按綜合單價呈批審核單的編號順序整理裝訂成冊。每項審核單應附有相關的資料或注明相關資料在送審結算資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頁位置上,如材料設備專題會議紀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記錄等。每份綜合單價呈批審核單手續必需完備,要求有發包人相關人員的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并且有上述單位的造價工程師對綜合單價進行審核的簽字和蓋章。
其他結算資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結算評審中需要的資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記、地質勘察報告、非常用的標準圖集、應由承包人承擔而由建設單位支付的費用證明如發包人代繳施工水電費票據、余泥排放費證明等。
資料簽收表:按送審結算資料的內容列表,以便資料的移交和管理。資料簽收表上應注明資料內容、份數和頁數(標注頁碼),并且對所有復印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資料簽收表一式兩份,由資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別簽名,必要時加蓋三方單位的印章。
57.7承包人遲延提交結算報告的,發包人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相應順延。由于結算報告存在錯誤或不完整而退回承包人修改或補充的,發包人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從收到修改或補充的結算報告后重新計算。
57.8由于承包人未按發包人要求及時報審結算資料或報送資料不齊全、不完整引起的結算滯后或影響支付,應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所主張的材料款、人工工資等申請將不被接的造價咨詢機構核定為準。
58.質量保證金
58.1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
(1)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
□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即按合同價款的3%。
√其他:本項目為結算總價的5%。
(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從每次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進度款和結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為3%。
√其他扣留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由發包人開具質量保證金收據給承包人。
58.2 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如無質量異議,在工程竣工驗收完成期滿一年后30個工作日內憑發包人開具的質量保證金收據,退還給承包商(無息)。
59. 合同爭議
59.1 爭議調解或認定機構
√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
□不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合同雙方認可為:
59.2 雙方同意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向發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0.合同份數
60.1 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由發包人提供。
□不按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提供方式為:
60.2 合同六份,其中發包人執五份,承包人執一份。
61.補充條款
61.1本工程的勞保基金雙方另按廣州市建委有關規定由發包人代扣代繳,承包人應予協助。
61.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2. 工程移交
承包人應在工程項目移交前將場地清理干凈,將無關機械設備及材料撤離現場,保證移交的工程項目環境潔凈、安全衛生。
承包人應于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整理匯編成工程移交手冊,協助發包人盡快熟悉工程項目各部分、各系統(包括但不限于空調、供水、供電、管線、強弱電等)的情況,為發包人的接收、使用、維護、管理做準備。移交手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工程項目各部分、各系統的工程概況;
(2)工程項目全部的圖紙及相關圖紙清單;
(3)工程項目的各承包商、主要材料設備供貨商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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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