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漫灣電廠2021-2023年非生產建筑物及設施檢修【重新招標】招標人為 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漫灣水電廠,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漫灣電廠2021-2023年非生產建筑物及設施檢修【重新招標】進行重新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漫灣電廠2021-2023年非生產建筑物及設施檢修【重新招標】。
2.2建設地點:云南省臨滄市云縣漫灣鎮漫灣電廠。
2.3招標范圍:
1、全年需要定期開展的維護工作:非生產區域建(構)筑物日常巡檢及排水管(地漏)清理;
2、日常消缺維護:對值班區、金工車間、保安營地等區域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在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現的異常和隱患進行處理。
2.4工期:計劃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電廠通知為準。
2.5質量要求:符合《技術規范書》標準及技術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 專項條款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其證書在有效期內,并具有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需提供近三年獨立承擔過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指: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及投標人認為提供可以滿足項目業績要求的其它資料、附表等。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項目經理須具有國家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資格證書,須具有3年以上的類似工程經驗,近五年以來作為項目經理管理過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項目,并注冊在投標人企業,需提供人員的社保繳存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或聲明材料。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財務狀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截止投標之日,沒有圍標、騙取中標等違反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無嚴重違約、合同欺詐及重大質量問題,并提供相關聲明或證明材料;
4、投標人需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設備、設施和工程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須提供設備及人員組織機構清單;
5、投標人須為未被國家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單位;
6、投標人須為未被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瀾滄江公司列入“黑名單”的單位。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從2020年11月27日09:00起至2020年12月03日17:00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