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商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有關中國法律和法規;
(2)供應商具備阿特拉斯·科普柯授權經銷商證書。
(3)業績要求:供應商2017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類似項目業績3個(提供服務合同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供貨范圍及規模、簽字蓋章頁等合同關鍵頁的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信譽要求: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官方網站信息截圖)。
(5)其他要求:供應商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談判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談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