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泰電廠2021年度爐外脫硫石灰石粉(250目)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2021年度爐外脫硫石灰石粉(250目)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山東省新泰市新汶。
2.2 規模:2×150MW循環流化床機組。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現有2×150MW循環流化床機組。目前采用爐內石灰石+爐外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裝置,機組共用四座石灰石粉倉,爐內、爐外各用兩座石灰石粉倉。爐外石灰石粉質量標準:氧化鈣≥48%,碳酸鈣≥85.71%;氧化鎂≤2%;二氧化硅≤1.5%;粒徑100%過篩。
預計采購石灰石粉25000噸,石灰石粉品質應滿足以下質量標準要求:
項目名稱 |
單位 |
含量 |
CaO |
wt% |
≥48 |
MgO |
wt% |
≤2 |
SiO2 |
wt% |
≤1.5 |
Al2O3 |
wt% |
≤0.3 |
H2O |
wt% |
≤1 |
P2O3 |
wt% |
≤0.01 |
S |
wt% |
≤0.02 |
CaCO3純度 |
|
≥85.71 |
燒失量 |
wt% |
≤43.8 |
爐外石灰石粉消耗量約為25000噸/年,數量為招標人按照發電任務計劃暫估采購數量,據實結算,招標人不做最低采購數量承諾。
2.6 交貨地點:山東發電有限公司眾泰電廠院內。
2.7 交貨期:計劃開始交貨日期:2021年1月1日,供貨周期365天。分批供貨,根據買方需求,接到供貨通知后24小時內供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2018至今)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石灰石粉生產的環評批復及驗收意見掃描件。
3.2.2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至少具有1項燃煤電廠石灰石粉供貨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03日9:00時起至2020年12月10日17:00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