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2021年度至2022年度煤炭第三方檢測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煤炭檢驗/鑒定的范圍:港口(南京港、長江沿線港口、寧波北侖港、北方港口等)裝/卸船采制化檢驗、輸煤皮帶采樣檢驗、垛采檢驗、監督檢驗、自送樣品檢驗、機采設備性能鑒定。
招標范圍:
煤炭檢驗/鑒定的范圍:港口(南京港、長江沿線港口、寧波北侖港、北方港口等)裝/卸船采制化檢驗、輸煤皮帶采樣檢驗、垛采檢驗、監督檢驗、自送樣品檢驗、機采設備性能鑒定。1.常規檢驗項目:工業分析(空干基水分、灰分、揮發分、固定碳、焦渣特征)、全水分、全硫、氫、發熱量。2.其它檢驗項目:元素分析(碳、氮、氧)、灰熔融性、可磨性指數、膠質層指數、黏結指數、粒度分析及氯氟砷汞磷五項有害元素等。詳見技術規范書。
標段: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有經省級及以上質量監督局核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證證書。
3.2.2投標人須具有規范的實驗室,須提供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簽發的實驗室認可證書。
3.2.3投標人須具有1個煤炭檢驗業績(合同掃描件至少須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圍的頁面、合同簽章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09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