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組織福州市鼓樓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財務資金管理系統運維服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或者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特邀請下列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特定合同包的協商。現將本項目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項目編號:ZXWT-2020-228
2、項目
3、采購內容及要求: 金額
合同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數量
品目號預算
允許進口
合同包預算
協商保證金
1
1-1
福州市鼓樓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財務資金管理系統運維服務項目
1項(3年)
117000.00
否
117000.00
1100.00
4、邀請參加本項目協商的供應商名單如下:
合同包
計劃名稱
供應商名稱
供應商
包1
福州市鼓樓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財務資金管理系統運維服務項目
福州興博新中大軟件
福州市馬尾區魁岐路136號福州物聯網產業創新發展中心3號樓23層
5、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凡在中國境內注冊有能力提供采購服務且通過單一來源采購公示的供應商(供應商須提供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A、財務狀況報告(2019年度企業財務報表;或2019年度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或基本
B、近期(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C、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
D、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所規定的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E、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磋商。評審小組分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 )查詢并打印相應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存在供應商應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信息的,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F、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G、協商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H、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響應文件格式”,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則無需提供);
I、提供合格的《福州市鼓樓區政府采購信用承諾書》;
(3)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聲明;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不允許成交供應商進行分包、轉包。
(5)其他要求詳見采購文件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6、采購文件的獲取:供應商到 財務部(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9號世界金龍大廈14層A區單元)報名獲取;采購文件售價5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7、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開始時間:2020-12-09 08:30;獲取采購文件截止時間:2020-12-14 17:30。
8、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提交響應文件
9、協商時間及協商
11、
聯系人姓名:金瓊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