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洛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脫硝用液氨采購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洛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洛陽熱電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脫硝用液氨采購框架協議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2.2 規模:2*350MW熱電聯產燃煤機組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
2.5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2021年第一季度液氨、800,000千克、≥99.6%
2.6 交貨地點:洛陽市
2.7 交貨期:2020.1.1-3.31,為滿足現場生產需要,若在本合同期滿而下季度招標因故未完成,則此合同期限將自動延長,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有液氨供貨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3.2.2資質要求:1)投標人為生產廠家的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出具所投生產廠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及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投標人須提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提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運輸企業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或出具承諾書,承諾若中標將在簽訂合同前提供以上協議,否則中標結果無效。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17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2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