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化工小間距LED大屏顯示系統項目 服 務 招 標 公 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占地面積約250公頃,設有安全生產、技術、預算及績效考核3個常設委員會、10個職能部門和9個生產及輔助中心,共有員工約1500人。公司運行和管理世界首套、國家級煤制烯烴示范工廠。工廠由聯合化工裝置、聯合石化裝置、熱電裝置、公用工程、輔助設施、廠外工程等6大系統共46套裝置(單元)組成。主要生產裝置包括:4×60000標米3/時制氧空分裝置、(5+2)×1500噸/日投煤量煤氣化裝置、180萬噸/年甲醇裝置、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裝置、30萬噸/年聚乙烯裝置、30萬噸/年聚丙烯裝置、2×50兆瓦自備熱電站。總投資146億元(不包括空分裝置)。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次招標范圍包括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LED屏幕建設和原有LCD大屏拆除以及局部裝修的工作內容。包括LED顯示屏、大屏支架、大屏拼接器、解碼板卡、客戶端電腦、相關軟件等,施工包括原有大屏拆除、清潔、新建大屏的安裝調試、恢復性裝修等。
2.3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可為LED屏生產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須具有LED拼接屏系統的產品生產廠商的授權函;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
1)投標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提供至少一項在國內顯示大屏的實施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用戶證明掃描件。
2)投標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具有至少兩項調度指揮中心或大屏幕相關的運維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用戶證明掃描件。
a、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工程范圍等信息;
b、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權威機構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竣工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項目經理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6】設備要求:為了保證大屏控制軟件成熟穩定可靠,投標人需提供顯示屏生產廠家CMMI成熟度5級證書證明。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12月22日 09時00分至2020年12月28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