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象山1#海上風電場(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縣石浦鎮東南海域,規劃場址分為南北兩區,北區離岸距離約17km,泥面高程為-9m~-15m,場區呈不規則六邊形,南北最長7.5km,東西最寬4.9km,規劃面積約30km²,規劃裝機容量25萬kW。南區離岸距離約25km,場區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長約16.0km,東西最寬約9.1km,規劃面積約79km2,規劃裝機容量為50萬kW。目前規劃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北區,二期建設南區,本工程為一期工程。
本階段工程共規劃布置41臺單機容量6.2MW的風電機組,總裝機規模為254.2MW。本階段考慮風電場工程布置23臺高樁承臺基礎,18臺單樁基礎。在風電場中部偏西側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并初步考慮在南田島新建1座220kV陸上集控中心,風電機組所發電能經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20kV海纜登陸轉架空線路送入陸上集控中心,然后經架空線路接入220kV灣山變。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象山1#海上風電場(一期)工程220kV海纜敷設、35kV海纜敷設及220kV海纜登陸點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到海纜廠家碼頭接纜、海底電纜的保管與運輸、海底電纜全路徑敷埋施工、海纜登陸點J型管施工(包括J型鋼管焊接固定、海纜登陸作業平臺的開挖、海纜槽挖直埋穿J型管登陸等)、架空線前電纜溝施工、引上架空線施工、引上升壓站施工、引上風機承臺施工、彎曲限制器及中心夾具安裝;電纜終端及錨固接地、防火封堵以及電纜支架恢復、電纜終端的安裝和輔助、光纖的接引和熔接、海底電纜保護、海纜施工全過程試驗,配合風場倒送電及并網調試等。負責組織本標段內各項會議會務并承擔相關費用(包含會務費、專家費等)。
一、220kV海底電纜敷設施工
(1) 海底電纜及附屬設備等的交接、驗收和運輸
(2) 海底電纜敷埋施工
(3) 海底電纜登海上升壓站平臺施工
(4) 海底電纜登陸點施工(施工方式暫按J型管登陸考慮)
(5) 海底電纜附件的施工
(6) 在海纜及附件安裝后完成全部交接試驗(包括但不限于:電阻測試、交流耐壓試驗、光纖衰減試驗、海纜線路參數測試等)以及光纜通道測試。相關試驗設備需自行配備。
(7) 海纜及線路交流耐壓試驗含在本標段范圍;試驗過程中架空線段或者海纜段出現問題由各標段負責。
(8) 海纜路由竣工復測。
(9) 辦理相關航行通告。
(10) 完成剩余海纜以及附件的回收及移交,承包人負責將剩余海纜發運回發包人指定存儲地點。
(11) 海纜敷設相關手續的辦理以及施工期各類阻工的協調,包括但不限于:通航安全評估、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海纜敷設路由許可、海纜J型管登陸備案(如有)等,施工期間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以及主管部門要求的相應措施的落實,相關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內。
二、35kV海底電纜敷設施工
(1) 海底電纜及附屬設備等的交接、驗收和運輸以及海纜回收工作
(2) 海底電纜的敷埋施工
(3) 海底電纜登風機平臺施工
(4) 海底電纜登海上升壓站平臺施工
(5) 海底電纜附件的采購與施工
(6) 海纜及附件安裝完成后的全部交接試驗(包括但不限于:電阻測試、交流耐壓試驗、光纖衰減試驗等)以及光纜通道測試,相關試驗設備需自行配備。
(7) 完成剩余海纜以及附件的移交。
(8) 海纜路由竣工復測。
(9) 辦理相關航行通告。
三、施工輔助設施項目
承包人應負責本技術條款第2章的施工臨時設施的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電、施工通信、照明系統,臨時生產管理和生活設施,各類倉庫及堆儲安裝場地,加工修配企業,施工期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設施,施工期安全觀測,安全防護設施等,并負責由發包人提供的公用設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維護。
2.3工期:2021年6月1日登陸點具備220kV海纜敷設條件;2021年8月15日,登陸點完工;2021年3月15日,開始35kV海纜敷設施工,要求每臺風機安裝結束后一周內完成敷設、連接及測試;2021年4月1日,開始220kV海纜敷設施工。2021年10月20日,完成所有海纜敷設施工。220/35kV海纜的敷設進度應與風機基礎實際施工進度相匹配,必要時增加工作面。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3.1.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投標人需具有并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三種資質中的一種:①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②港口與海岸施工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③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1.3近三年內(2017年6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按合同簽訂時間統計),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20kV電壓等級及以上海纜敷設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工程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權威機構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3.1.4項目經理應具有住建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擔任過海上風電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經理(須如實提供任命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不能同時兼任本項目技術負責人。
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3.1.5投標人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在有效期內。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12月29日 09時00分至2021年01月04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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