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2號機組引增合一改造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簡要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或交貨期)等)。
1.規模: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金陵電廠”)現有2×103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分別于2009年、2010年建成投產。同步安裝脫硫、脫硝裝置。#1、#2機組分別于2009年12月23日、2010年12月3日順利通過168小時滿負荷試運行移交生產。
隨著機組煙氣超凈排放改造完成后,由于煤質變化、鍋爐排煙溫度偏高等因素,造成鍋爐現有煙氣流量偏大、煙風系統阻力特性變化,現有引風機在低負荷工況尤其在降負荷時出現了失速搶風現象;增壓風機在滿負荷工況下裕量不足。
金陵電廠地處長三角重點地區,為進一步落實節能減排,滿足更高標準的排放水平,金陵發電廠已經對#2機組進行一系列綜合改造。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節能降耗的國策, 金陵電廠本次計劃對#2機組的引風機和增壓風機進行合并改造。同時,在引風機與增壓風機合并的基礎上,對現有除塵器出口至脫硫吸收塔之間煙道進行優化設計,根據現場情況重新布置引風機位置,通過煙道優化最大程度上降低煙風管道阻力。新引風機將采用電機驅動方式,并配備軟啟動裝置,可以保證機組運行的穩定性,同時大幅節約廠用電,帶來顯著的經濟和環保效益。
2.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2號機組引增合一改造項目,主要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此):1.根據 金陵電廠#2機組的運行現狀,將#2機組對應的2臺50%容量引風機、增壓風機進行合一改造,并對引風機進、出口煙道進行優化設計,改造后的新引風機為電動機驅動形式。2.系統相關的引風機、電機等設備,靜電除塵器出口至脫硫吸收塔入口的煙道系統的新建及拆除工作(包含原有引風機、增壓風機及相關原煙道土建基礎及鋼筋混凝土梁柱、相關原配套設施的拆除工作)、原脫硫凈煙道GGH框架及附屬部件需拆除,將其優化并增加一道金屬膨脹節(材質為2205雙相不銹鋼);以及上述各系統相關配套電氣、熱控、土建的改造等工作。3.由投標方負責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等)、供貨、施工、安裝、調試、消缺、性能試驗(配合),以及設計聯絡、現場服務、分包設備招標、電廠運行人員的培訓和提供售后服務等。包括#2機組電除塵出口至脫硫塔入口煙道的設計優化、制作、施工、安裝、調試及檢驗、試運等方面的技術要求,以及對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電廠原有設備、設施及保溫部分的改造、拆除、恢復等,均在投標方的設計、供貨、安裝及服務范圍內。詳見技術規范書。
3.項目期限:2號機組計劃停機時間2021年9月(具體停機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停機期間的改造總工期為80天(含點火、并網、歸調時間)。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2015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2臺及以上新建或投產1000MW主機設計業績,同時具有2臺及以上新建或投產1000MW機組類似工程施工業績。以上業績須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須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圍的頁面、技術協議、合同簽章頁。
3.2.3本工程項目不得轉包。
3.2.4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含稅最高限價3000萬元。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2月31日9:00起至2021年1月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5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