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渣、石膏清運(12個月)項目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X15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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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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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渣、石膏清運項目 |
投標方負責對招標方12個月生產過程中所產生出的鍋爐灰、渣及脫硫產生的石膏及時清運和銷售出烏達熱電廠區,將甲方的粉煤灰渣、石膏運至烏達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提供的儲灰場內或其他合法、合規綜合處置地點,并按儲灰場管理方的要求進行卸灰。負責招標方灰庫、渣庫的放灰、放渣及其他各類運行維護操作。本次只招運輸費用。(詳見技術規范書) |
10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www.yzpb.com.cn/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灰、渣、石膏清運項目】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是有能力履行招標內容要求的服務供應商。
2.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0-12-31 09:00到2021-01-08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0-12-31 09:00到2021-01-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