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法律顧問服務采購已由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批準實施,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項目編號:dxzb-2020-C0279
2.3 招標內容:聘請1家律師事務所,為中國郵政集團 重慶市 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訴訟/仲裁專項法律服務和其他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其中訴訟/仲裁專項法律服務和其他非訴訟專項法律服務費用另算),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商務及技術需求。
2.4 預算金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部分預算金額為16.67萬元/年。
2.5 最高限價:
(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部分費用報價為每年16.67萬元,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訴訟/仲裁專項法律服務部分報價為在《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標準》的下限標準上,進行折扣系數報價;最高限價:不高于8折(含),折扣系數報價不高于0.8(含)。投標人折扣系數報價高于0.8(含)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6 服務期限:三年(以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確定采購結果后,按照成交價格和服務方案簽訂服務協議,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視當期法律服務情況,協議到期前30日內雙方無異議自動順延,順延次數不超過兩次,第一次順延一年,第二次順延一年或至招標人下次采購前。如招標人對于當期法律顧問服務不滿意,可在一個服務年度屆滿前,提前30日通知法律顧問終止后續服務,協議有效期不再順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并持有有效《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單位,提供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2投標人在重慶主城區內有合法的辦公場所,提供投標人自有的房屋產權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3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4 信譽要求,投標人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不良記錄、無負面社會影響。(自行承諾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國” 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共3張截圖)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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