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伊春熱電有限公司2021-2024年生產廠房、建構筑物保潔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黑龍江發電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伊春熱電有限公司位于伊春市西部,距伊春市大約15km,屬于伊春市烏馬河區管轄,廠址南側約900m為翠巒鐵路,鐵路北側為哈伊公路,交通較為方便。
工作地點: 伊春熱電有限公司
項目要求:乙方以物業管理方式承包甲方生產廠房及辦公樓的服務工作,負責全廠生產廠房、構建筑物(啟動爐、灰庫除外);負責輸煤綜合樓(四層)保潔;包括負責行政辦公樓(7層,含三個會議室及健身房)保潔以及三個會議室接待任務;生產廠房清掃區域包括設備、管路、蓋板、電纜溝、電纜橋架、管道、墻面、地面、走廊、會議室、控制室等由投標方負責; 構建筑物內清掃區域內的設備化妝板(如發電機化妝板、汽輪機化妝板等),大型設備的外殼(墻)(如鍋爐本體保溫等),管道、煙風道等保溫外殼由投標方負責; 生產廠區內室外道路清掃、灑水及清雪、沖洗、垃圾清運由投標方負責;負責地下停車場、員工停車場、煤化驗制樣間、生活水處理設備間由投標方負責;全廠熱控、繼電保護管轄范圍內的設備衛生由甲方負責,但特定時期在甲方監護情況下,乙方無條件協助甲方進行清掃工作。
服務期限為3年,合同一年一簽訂,每年1月1日按中標結果簽訂下一年度合同,一年一評價,評價不合格終止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或勞務派遣服務企業;
(2)為履行本合同,投標人必須持有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3)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月12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月17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為10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