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集中供應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一、項目名稱:副食品集中供應服務
二、項目概況:
序號 |
物資名稱 |
計量單 位 |
采購數量 |
服務年限 |
備注 |
1 |
肉類 |
斤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2 |
蛋類 |
斤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3 |
蔬菜類 |
斤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4 |
水果類 |
斤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5 |
牛奶及奶制品類 |
斤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6 |
豆制品類 |
斤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7 |
調料干菜類 |
萬元 |
按實際需 求量 |
合同簽訂后 1 年 |
|
1. 需求數量根據官兵食物定量標準,結合日常采購情況進行測算,僅供參考,以實際采購數量為準。
2. 貨源和品牌:禽肉(蛋)、蛋類、蔬菜、水果、牛奶及奶制品、豆制品、調料干菜要有穩(wěn)定可靠的供應渠道,畜肉、冷凍食品、牛奶、調料要使用質量較好的品牌產品。
3. 投標人必須按照物資名稱和貨物結算率進行投標報價。
4. 運雜費:投標報價包含全部包裝、運輸及人工等所有費用。
5. 交貨地點:北京市。
6. 本項目各供應區(qū)將與排名前 2 名預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第 3 名可作為備用供應商。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供應商成立時間不少于 3 年,且為非外商獨資或者控股的企業(yè)(含港、澳、臺資企業(yè));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 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yè)生產場地為同一地 址的,銷售型企業(yè)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
供應商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明,否則將給予列入不良記錄名單、3 年內不得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生產型供應商近 3 年加權平均凈資產 100 萬元以上,銷售型供應商近 3 年加權平均凈資產 3,000 萬元以上;(加權平均凈資產近 1 年占 50%、近 2 年占 30%、近 3 年占 20%);
(六)供應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檢疫檢驗制度、配套的設備器材和 2 名(含)以上持有執(zhí)業(yè)資格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與保障任務相附的倉儲空間和冷藏庫 室,或與倉儲企業(yè)簽有租賃協議;具有配送車輛或與配送企業(yè)簽有配送協議,能夠為部隊提供優(yōu)質的配送服務;
(七)投標人須承諾 3 年之內無食品衛(wèi)生安全事故記錄,一經查實有虛假承諾,取消投標人投標資格,并上報采購管理部門列入黑名單;
(八)投標人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中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須提供網絡截圖證明材料);
(九)投標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無任何行賄受賄行為(包括單位行賄查詢、法定代表人行賄查詢),須提供網絡截圖證明材料,請注意兩個內容分別查詢并截圖;
(十)投標人在《軍隊采購網》“軍隊采購失信名單”“政府采購失信名單”“供應商暫停名單”中無處罰記錄(須提供網絡截圖證明材料,開標前一周截圖),請注意三項內容分別查詢并截圖;
(十一)戰(zhàn)區(qū)機關現使用餐飲服務企業(yè)不得參與投標(餐飲服務企業(yè)主要指副食品供應單位)。
五、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發(fā)售時間: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8:30~11:30 ,14:30~16:3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