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平湖外國語學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深圳市福田區(qū)民田路171號新華保險大廈903 (2)一年合同期滿后,經履約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條款續(xù)簽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續(xù)簽期限為一年,最多可續(xù)簽二次。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須提供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以及《政府采購投標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總公司或者 只允許一家投標,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以 名義參與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上一級公司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投標以及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加蓋總公司公章的授權函,并提供總公司及 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2、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或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近三年內(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須按本項目投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購投標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4、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與其他投標供應商不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情況;未對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須按本項目投標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購投標承諾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5、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中國”( )“信用服務”欄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zhí)行人”,“中國政府采購”(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深圳信用網”( )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jiān)管網”( )為投標人信用信息查詢渠道,相關信息以開標當日的查詢結果為準。由招標代理機構查詢,投標人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三、
2、
相關公告在以上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