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硫劑(石灰石粉)集中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1)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4×330MW)燃煤發電機組本次采購的石灰石粉(碳酸鈣)原料是有限公司在脫硫煙氣處理時用的吸收劑原料。暫估數量:10000噸,供貨形態為固體粉狀,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供貨要求每天不小于100噸的供貨能力。
(2)石嘴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1×350MW+1×330MW)燃煤發電機組,本次采購的石灰石粉(碳酸鈣)原料是一發公司在脫硫煙氣處理時用的吸收劑原料。暫估數量:10410噸,供貨形態為固體粉狀,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供貨要求每天不小于100噸的供貨能力。
(3)大唐平羅發電有限公司2×660MW機組煙氣脫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裝置,按鍋爐BMCR工況時100%煙氣量,脫硫入口SO2濃度為3938mg/Nm³,脫硫效率≥99.2%,SO2排放濃度<35mg/Nm³設計。本次采購的石灰石粉(碳酸鈣)原料是平羅發電公司在脫硫煙氣處理時用的吸收劑原料。暫估數量:43357噸,供貨形態為固體粉狀,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供貨要求每天不小于150噸的供貨能力。
(4)大武口熱電有限公司2×330MW亞臨界燃煤間接空冷機組。燃煤發電機組本次采購的石灰石粉(碳酸鈣)原料是大武口熱電有限公司脫硫劑(石灰石粉)料車經壓縮空氣卸入石灰石粉倉,在經過給料機、螺旋給料機至石灰石漿液箱制漿后使用或備用。暫估數量:70000噸,供貨形態為固體粉狀,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供貨要求每天不小于300噸的供貨能力。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同時為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石嘴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大唐平羅發電有限公司、大武口熱電有限公司采購脫硫石灰石粉,包括所用石灰石粉的供貨、運輸、裝卸、性能試驗、技術服務等工作。具體數量及要求詳見下表。
序號 |
采購單位 |
物資名稱 |
預估數量(噸) |
技術參數 |
1 |
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脫硫劑(石灰石粉) |
10000 |
碳酸鈣(CaCO3)≥90%,氧化鎂(MgO)<2%,酸不溶物含量≤3%;物理性質:石灰石粉的粒度應達到325目,標準過篩率≥90% |
2 |
石嘴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 |
脫硫劑(石灰石粉) |
1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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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唐平羅發電有限公司 |
脫硫劑(石灰石粉) |
4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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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武口熱電有限公司 |
脫硫劑(石灰石粉)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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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計 |
133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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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本次采購數量為預估數量,最終結算按照實際使用數量進行結算。 |
2.2交貨日期:自合同供貨之日起1年,實際交貨時間以招標方機組運行需要確定。
2.3交貨地點:寧夏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石嘴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大唐平羅發電有限公司、大武口熱電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資質要求:投標人可以為生產商或經銷商。投標人若為經銷商需提供生產商的的授權或與其簽訂銷售協議。
(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項及以上電廠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產品供貨業績。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須為與本次標的相關的以往業績合同掃描件,業績證明文件必須包含合同封面、供貨范圍、簽定時間、合同簽字頁等合同信息(包括公章或合同章)。若投標人未按此要求提供業績,其業績為無效業績。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1年01月21日 09時00分至2021年01月28日 17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