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民族大道73、75號小區危舊房改住房項目(ZZGJ2020-G2-0102)澄清公告(一)
各潛在投標
一、南寧市民族大道73、75號小區危舊房改住房項目做如下變更:
1、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原定:2021年2月23日 9時30分,現更改為“2021年2月22日 9時30分”。
2、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中P17第一章招標公告2.2招標范圍“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原住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建設紅線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戶安置、拆除舊房、三通一平、深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節能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電梯工程、園林工程、綠建、公共區域精裝修及小區總平面附屬設施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完成后需達到滿足交付入住條件,并配合完成符合購買新建住房的非還建戶的購房手續辦理工作”,現更改為“在項目擬建規模、設計方案、建設標準及投資估算確定的條件下,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方案設計進行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的工程總承包內容招標(包括在合同簽訂3個月完成原所有住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6個月內拆除項目范圍內所有危舊房,確保項目順利建設。在現有建筑設計方案等已獲批復的相關文件基礎上進行地質詳勘、設計深化、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須經招標人審核優化)涵蓋建設紅線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舊小區未列入改造范圍的兩棟住宅的外水外電排水排污的遷改、住戶安置、拆除舊房、三通一平、深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節能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園林工程、外水外電、綠建、公共區域精裝修及小區總平面附屬設施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完成后需達到滿足交付入住條件,并完成符合購買新建住房的非還建戶的購房手續辦理工作。”
3、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1招標范圍及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合同協議書3、工程概況(3)工程承包范圍“在合同簽訂3個月完成原所有住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6個月內拆除項目范圍內所有危舊房,確保項目順利建設。在現有建筑設計方案等已獲批復的相關文件基礎上進行地質詳勘、設計深化、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須經招標人審核優化)涵蓋建設紅線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戶安置、拆除舊房、三通一平、深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節能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園林工程、外水外電、綠建、公共區域精裝修及小區總平面附屬設施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完成后需達到滿足交付入住條件,并配合完成符合購買新建住房的非還建戶的購房手續辦理工作”,現修改為“在合同簽訂3個月完成原所有住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6個月內拆除項目范圍內所有危舊房,確保項目順利建設。在現有建筑設計方案等已獲批復的相關文件基礎上進行地質詳勘、設計深化、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須經招標人審核優化)涵蓋建設紅線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和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舊小區未列入改造范圍的兩棟住宅的外水外電排水排污的遷改、住戶安置、拆除舊房、三通一平、深基坑支護設計及施工、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節能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園林工程、外水外電、綠建、公共區域精裝修及小區總平面附屬設施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完成后需達到滿足交付入住條件,并完成符合購買新建住房的非還建戶的購房手續辦理工作。”
4、本項目原招標文件P17第一章招標公告2.1項目概況 “計劃工期:本項目總工期(指自簽訂總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業主使用之日期間的工期,包括勘察設計工期、施工工期、驗收工期、辦理相關手續的工期等)為 1095 天(日歷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壓縮時,宜組織專家論證,且在工程量清單中增設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項目清單。項目建設工期預計從2021年03月至2022年02月”,現更改為“本項目總工期(指自簽訂總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業主使用之日期間的工期,包括完成原所有住戶拆遷安置補償工作、舊房拆除、勘察設計工期、施工工期、驗收工期、辦理相關手續的工期等)為 1095 天(日歷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壓縮時,宜組織專家論證,且在工程量清單中增設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項目清單。項目建設工期預計從2021年03月至2024年02月”
5、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中P28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6.1.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方案設計完成后初步設計完成前:總人數為9人,其中,招標人代表3人(其中:技術設計1人,技術房建1人,商務1人);專家6人,專家由以下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經濟:1人□建筑:1人□結構:2人□施工技術:2人□其他專業:人。”,現更改為“☑方案設計完成后初步設計完成前:總人數為9人,其中,招標人代表3人(其中:技術設計1人,技術房建1人,商務1人);專家6人,專家由以下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經濟:1人☑建筑:1人☑結構:2人☑施工技術:2人□其他專業: 人。”
6、本項目第二章P33投標人須知正文部分1.4.5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第(5)項“(5)為本招標項目的前期咨詢單位。”刪除此項。
7、原招標文件P48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前附表2.1.1 資格評審標準有限數量制(一)企業情況(或聯合體)(滿分25分)“1.資質條件(滿分13分):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得13分; 2.考核期內類似工程項目(滿分6分):企業在考核期內有完成過類似的工程每個得分2分,此項滿分6分。(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報告為準,類似工程:完成過施工合同1億元或建筑面積3萬㎡(含)以上的已竣工的施工業績或完成過設計面積3萬㎡(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考核期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 3.認證情況(滿分6分):如聯合體投標,施工單位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設計單位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現更改為“1.資質條件(滿分12分):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得12分;2.考核期內類似工程項目(滿分12分):企業在考核期內有完成過類似的工程每個得分2分,此項滿分12分。(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竣工驗收報告為準,類似工程:完成過施工合同1億元或建筑面積3萬㎡(含)以上的已竣工的施工業績或完成過設計面積3萬㎡(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考核期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3)企業管理體系認證情況(滿分1分): 投標人通過質量體系認證的得1分;備注:如為聯合體投標,其中一家單位提供即可加分。”
8、原招標文件P50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前附表2.1.1 資格評審標準有限數量制(一)(七)企業財務狀況(滿分 10.00分)“1、提供施工單位2017、2018、2019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每年得 3分;新成立企業提供成立至2019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得9分。 2、提供2020年財務預測報告的得1分。”,現更改為“(1)提供 2017、2018、2019 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每年得3分,提供3年的財務報表的得 10分,滿分10分。新成立企業提供成立自成立以來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2)如為聯合體投標的,以施工企業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中的財務狀況為準。注:如上一年的財務報表正在審計的,需提供財務報表及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正在審計的證明。”
9、投標文件遞交方式改為“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直接上傳至南寧市 電子標系統中并在網上進行投標文件解密”。
10、開標程序: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標項目,無需投標人來現場開標,投標人在開標當天接到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人
12、項目開標公布投標人遞交名單后,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人
13、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開標會現場人員密集,本項目開標會過程中所有需要投標人簽字確認的表格,取消簽字流程,投標人授權委托代理人不參加開標會。開標會現場,由招標代理機構
其他內容不變,特此通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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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z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