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3季度脫硝液氨框架協議采購(二標段)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重慶區域)2021年2、3季度脫硝液氨框架協議采購(二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規模:本次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為(重慶區域)2021年2、3季度脫硝液氨采購,分為兩個標段,每個標段預估1400噸,兩個標段共2800噸,最終采購量以實際項目需求為準。框架協議有效期為2021年2、3季度。
2.2本次采購涉及重慶公司下屬火電電廠(珞璜電廠),標段劃分: 本次脫硝液氨招標劃分為2個標段。
標段 |
技術參數 |
預估數量(噸) |
第一標段 |
1.無色液體,氨含量≥99.8%,殘留物雜質≤0.2%(容量法); 2.滿足技術規范書驗收標準。 |
1400 |
第二標段 |
1400 |
2.3本項目為單價結算,標的物單價在合同有效期隨市場浮動,浮動量以卓創資訊網川渝市場合成氨月平均市場價的變動率為依據。
結算合計=(投標報價總表中‘綜合單價’+浮動量)*當月實際供貨數量
其中:1)浮動量=投標報價總表中‘出廠單價’*浮動率
2)浮動率與卓創資訊網川渝市場合成氨月平均市場價的變動率有關。
變動率=(送貨當月卓創資訊網川渝市場合成氨月平均市場價 - 投標當月卓創資訊網川渝市場合成氨月平均市場價)/投標當月卓創資訊網川渝市場合成氨月平均市場價*100%
當|變動率|≤10%時,浮動率=0;|變動率|>10%時,浮動率=變動率。
2.4 標段明細表中數量為預估量,實際數量以電廠訂貨量為準。
2.5 根據招標人實際液氨用量,招標人合同量兌現原則上按照標段同步執行,當任何一個標段出現執行困難時,招標人有權向另一個標段中標人采購。
2.6 交貨期:訂單生成后7日內完成供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個及以上的液氨供貨合同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與招標人要求的業績相符的供貨范圍等信息的頁面,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資質等級要求:無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1)投標人為生產廠家時,須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投標人為代理商時,須提供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投標人須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包含2類);如委托運輸的,需提供具有運輸資質的第三方運輸協議。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提供相同品牌產品的不同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以其中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評審且報價最低的參加評標;如生產廠家與代理商同時參加報價,生產廠家報價參加評標,報價相同的,按類似業績合同個數多者優先,如類似業績合同個數也相等時,由評標委員會投票確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2月28日9:00起至2021年03月0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