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為中國郵政集團 杭州郵區(qū)中心局2021年印務中心(浙報、杭報、新華社)外包服務項目,項目編號為No.HZPOST-2021001。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項目承擔印務中心(浙報、杭報、新華社)由郵政發(fā)行的(含代投)報紙分發(fā)任務,每天以完成該印點所有郵發(fā)報紙分發(fā)任務為基本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次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中國郵政集團 杭州郵區(qū)中心局2021年印務中心(浙報、杭報、新華社)外包服務項目進行招標。
2.2 招標項目一覽表:
合同包號 |
服務名稱 |
服務序號 |
服務范圍 |
服務 |
合同包一 |
浙報場地 |
1-1 |
分發(fā)環(huán)節(jié): (1)印廠交付報紙的清點; (2)清點袋牌、標簽(報布); (3)報刊分發(fā); (4)封裝、捆扎、裝袋; |
杭州市拱墅區(qū)祥園路38號北2樓 |
1-2 |
分揀、裝卸車環(huán)節(jié): (1)流水線編碼:浙報本埠件流水線報捆進行編碼分揀; (2)二樓分揀:浙報本埠件,按郵路車次堆位進行分揀; (3)一樓分揀:盤駁件、卸交件,按郵路車次堆位進行分揀; (4)裝、卸車:盤駁件、卸交件卸車,按郵路車次發(fā)運時間裝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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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二 |
杭報場地 |
2-1 |
(1)印廠交付報紙的驗查; (2)清點袋牌、標簽(報皮布); (3)報紙分發(fā); (4)包裝、捆扎、封袋; (5)勾核; (6)裝運; |
杭州市江干區(qū)下沙路1117號盛元印務東2樓 |
合同包三 |
新華社場地 |
3-1 |
(1)印廠交付報紙的驗查; (2)清點袋牌、標簽(報皮布); (3)報紙分發(fā); (4)包裝、捆扎、封袋; (5)勾核; (6)裝運; |
杭州市余杭區(qū)崇杭街臨半路117-1號 |
備注:
① 投標人須以“包”為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并以“包”為單位提供投標文件。
② 本項目報價,投標人報價如高于最高限價,或明顯低于成本價存在不正當競爭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③ 外包費用結算按照月日均處理量結合上表對應單價計算,且當月所有處理郵件結算單價均參照月日均處理數(shù)對應的計價區(qū)間計算,不分檔計價。
2.3 項目規(guī)模:預估年總采購金額為250萬,其中合同包一(浙報場地)預估年采購金額150萬,合同包二(杭報場地)預估年采購金額60萬,合同包三(新華社場地)預估年采購金額40萬。
2.4 具體采購額以實際業(yè)務量為準,招標人不作承諾。
2.5 外包方式:計件外包
2.6 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2.7 服務期限:服務期限一年,雙方無異議可續(xù)簽一年。如果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招標人由于業(yè)務量的增加,需要重新商談降低合同價格的,則雙方按商談后的價格簽訂補充協(xié)議執(zhí)行新價格;如果招標人由于業(yè)務規(guī)劃和流程改變等原因,需改變原合同業(yè)務外包模式的,招標人可以重新商談降低合同價格,則雙方按商談后的價格簽訂補充協(xié)議執(zhí)行新價格,或者視實際情況提前終止合同。
2.8 報價:本項目報價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項目的稅費、人工費以及相關的管理費、規(guī)費、利潤、風險等一切費用,報價要求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四位。
2.9 中標人須開具相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服務類為6%,若存在中標人因政策原因稅率低于6%,需提供稅務部門提供的相關依據。合同履行期間如遇稅率變動,合同不含稅金額不變。甲乙雙方根據新稅率簽訂補充協(xié)議。
2.10 服務
合同包一:杭州市拱墅區(qū)祥園路38號北2樓;
合同包二:杭州市江干區(qū)下沙路1117號盛元印務東2樓;
合同包三:杭州市余杭區(qū)崇杭街臨半路117-1號;
2.11場地作業(yè)時間:
合同包一:
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01:00至生產全部結束;
周六至周日工作時間:02:00至生產全部結束;
合同包二:
周一至周四工作時間:01:00至生產全部結束;
周五工作時間:00:00至生產全部結束;
周六至周日工作時間:02:00至生產全部結束。
合同包三:
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01:00至生產全部結束;
周六至周日工作時間:02:00至生產全部結束;
2.12招標人資源配置:
生產所需的場地、水電、郵袋、袋牌等印務中心耗材費用均由招標人提供。
2.13現(xiàn)場踏勘:
本項目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后,組織兩天時間安排潛在供應商進行現(xiàn)場踏勘。不參加招標人組織的現(xiàn)場踏勘(現(xiàn)場核實簽字為準),供應商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業(yè)或有總公司法人授權的 ;
3.2 注冊資本不少于人民幣50萬元, 投標人以所代表的總公司注冊資本為準;
3.3 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4 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應包含外包服務的相應內容;
3.5 從事快遞行業(yè)縣級及以上內部處理外包項目1年及以上,具備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業(yè)績證明,不提供的作廢標處理);
3.6 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且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
3.7 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3.8 對列入我公司供應商黑名單的供應商不允許其對本項目進行投標;
3.9 本項目不接受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標;
3.10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4. 報名材料提交及招標文件獲取事項
4.1 獲取時間: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時間)。
4.2 獲取
4.3 標書售價:人民幣500元/項目(售后不退)。
投標人將文件費存入招標人賬戶并取得匯款或繳款憑證,交招標人,作為文件費已繳款憑證(繳款備注:項目編號:HZPOST-2021001-投標人名稱-文件費);
4.4 證明上如無稅號,則需注明稅號;
(4)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注明開戶行聯(lián)行號;
(5)標書費已繳憑證;
(6)供應商信息采集登記表(格式見附件一);
所有
5. 招標人銀行賬戶
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