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2021年基建應急項目施工已由海南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海南各 ,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和中央預算內資金,招標人為海南。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海南省各市縣
2.2建設規模:詳見2.8標段劃分。
2.3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建筑、安裝及調試工程(10千伏及以下配網項目不含帶電作業,智能配電站、開關站和臺區的智能監控裝置的系統聯調),青苗賠償工作,配合完成一體化信息資料測錄,負責辦理相關施工許可手續。全面開展標準建設工作。
2.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建設單位根據海南最新的甲供物資范圍劃分文件提供相應物資,其余設備、材料采購由中標人負責。如有雙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項目開工階段,由建設單位書面或簽證明確,做為結算依據。
2.5投標有效期:自投標截止日起120天(日歷日)。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7招標結果適用范圍及有效期:
(1)標段所屬轄區內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的應急基建配網項目(海南電網公司或授權 下達的應急項目,采用正常招標采購流程不能滿足項目工期要求的緊急基建項目)施工。
(2)標段所屬轄區內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原中標施工單位因故終止合同的剩余工程量。
(3)如某片區應急單位也不能勝任時,按合同約定退出,由其他片區應急單位替補,35kV及以上施工為兩個片區互為替補,10千伏及以下施工替補順序為北部替東部,東部替南部,南部替西部,西部替北部。
(4)本次采購的為應急施工承包商,施工任務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可能存在無施工任務情況。
2.8標段劃分及標的物清單
2.8.1項目概況
根據海南2021年基建工程建設需要,擬對2021年基建應急項目開展施工招標工作,以利于工程盡早實施建設。
2.8.2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劃分為6個標段,每個標段1個中標人。
序號 | 建設單位 | 標段編號(標段號) | 標段名稱 | 發包估算價(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工期 | 投標保證金金額(萬元) | 備注 |
1 | 建設 、海口和瓊海 | 1 | 北部東部片區2021年35kV及以上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1000 | \ | 工期具體以合同要求為準 | 5 | |
2 | 建設 、三亞和儋州 | 2 | 南部和西部片區2021年35kV及以上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1000 | \ | 5 | ||
3 | 海口、澄邁、定安和文昌 | 3 | 北部片區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1000 | \ | 5 | ||
4 | 三亞、樂東、陵水、保亭和五指山 | 4 | 南部片區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1000 | \ | 5 | ||
5 | 儋州、臨高、東方、昌江和白沙 | 5 | 西部片區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1000 | \ | 5 | ||
6 | 瓊海、萬寧、瓊中和屯昌 | 6 | 東部片區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1000 | \ | 5 | ||
合計 | 6000 |
2.8.3有效報價
本次項目采用下浮系數報價。下浮系數大于等于0%的為有效報價。下浮系數高于15%(不含本身)的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成本分析報告,充分說明費用的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應用過的經驗等,否則視為原則性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作否決投標處理。
2.8.4合同簽訂及結算
中標通知書下達后,中標人與建設單位根據中標下浮系數簽訂基建應急項目框架協議,在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和預算審定后,由建設單位組織中標人、合同價編制及審核單位共同核定中標項目的合同價,簽訂正式施工合同。正式合同價款中,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價格執行合同價核定時的國家或網省公司電力建設定額站發布的最新文件(其中建筑工程材料市場價參照執行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當期或最新一期材料信息價),合同價分為單價包干和總價包干兩種。結算方式按正式合同條款執行。
2.8.5施工人員配置要求
中標人投入施工的作業工人數量必須按照正式合同價款進行配置,每20萬元施工費配置施工人員達1人以上(其中技工人數占比不少于30%),且固定配備調試及試驗人員(35千伏及以上項目需配置6名及以上人員,10千伏及以上項目需配置2名及以上人員,調試及試驗人員應具有國家能源局或安監局頒發的繼電保護作業或電氣試驗作業特種作業證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 |
通用資格要求 | |
序號 | 內容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許可證。 |
2 | 近三年(2018年-2020年)相同電壓等級的工程施工業績(證明材料為工程竣工報告)。 |
3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4 | 擬派駐的項目經理已取得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機電專業),證書在有效期內并在投標單位注冊,且須提供在本單位投標截止之日前6個月的社保證明。 |
5 | 投標人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承包商資信檔案中沒有不合格記錄,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和海南暫停或終止投標資格。 |
6 |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標截止之日前三年均無行賄犯罪記錄。 |
7 | 投標人是企業單位的,必須提供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查詢所得到的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得到的信用信息報告出具日距離投標截止日期不得超過30個自然日。 |
專用資格: | |||
專用資格要求 | |||
序號 | 內容 | 關 聯 標 的/標段 | |
1 | 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試類五級及以上許可。 | 北部片區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南部片區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西部片區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東部片區10千伏及以下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
2 | 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許可。 | 北部東部片區35kV及以上基建應急項目施工,南部和西部片區35kV及以上基建應急項目施工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8. 招標業務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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