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達坂城風電場二期50MW項目、達坂城風電場三期50MW項目、吐魯番風電場二期100MW項目陸上風電工程可研及勘察設計預招標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新疆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達坂城風電場二期50MW項目、 達坂城風電場三期50MW項目: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西北,柴窩堡湖東北約8kM,距離達坂城約38kM,距離烏魯木齊市市區約45kM。本期擬建設風電場兩座、配套建設110kV升壓站一座及110kV線路一條,110kV升壓站和線路華能達坂城二、三期共用,由達坂城風電二期項目一次建成,通過 110kV 線路接入 220kV 大連湖匯集站,110kV線路長度約18km。
吐魯番風電場二期100MW項目:位于新疆吐魯番大河沿鎮西北,距離大河沿鎮約15km。本期擬建設風電場一座、配套建設110kV升壓站一座及110kV線路一條,一次建成,通過110kV 線路接入國電小草湖北220kV匯集站,110kV線路長度約10km。
2.2 建設地點: 達坂城風電場二期50MW、 達坂城風電場三期50MW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D區西北部, 吐魯番風電場二期100MW項目位于新疆吐魯番大河沿鎮西北部。
2.3 規模:達坂城二期50MW,達坂城三期50MW,吐魯番二期100MW。
2.4 招標范圍:
達坂城風電場二期50MW項目、 達坂城風電場三期50MW項目及配套110千伏送出線路的可研及勘察設計; 吐魯番風電場二期100MW項目及配套110千伏送出線路的可研及勘察設計,本標段按項目分別簽訂合同,按項目進展情況分階段實施,中標人不能因為個別項目未實施,提出索賠。各項目具體服務期限在合同中進一步明確。
工作內容:風資源、氣象、水文等工程設計所需數據收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配合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并取得審查意見;詳細勘察測量;初步設計;初設概算;施工方格網布設;施工圖設計;竣工圖文件的編制;資料的傳遞與移交;現場配合及技術服務,并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派駐設計代表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調試、試運行、竣工驗收及試生產配合等服務;以及參與招標評標,編制設備、材料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分標概算、施工圖預算等一切與設計服務有關工作。
說明:風資源評估報告及機組選型報告編制由甲方單獨委托,可研編制時將風資源評估報告及機組選型報告成果匯入可研報告。
2.5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20個工作日內通過相關單位審查并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修編、30日內配合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外審)批復。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完成工程勘測、初步設計并提交成果文件,具備初步設計審查條件;70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工期必須滿足招標人建設工期總體要求。
2.6特殊說明:本次預招標項目的可研及勘察設計工作分項目分階段實施:若項目具備可研條件,由招標人通知投標人開展可研工作;若項目通過核準(備案)或具備勘察設計條件,由招標人通知投標人開展勘察設計及后續工作。若招標人因未取得開發權及其他原因,項目不進行可研及后續工作時,投標人不以此提出索賠;若項目只完成可研及相關工作,則按照實際發生工作量結算費用,投標人不以此提出索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需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投標人注冊資本金20000萬元及以上,且投標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有5個4.95萬千瓦及以上風電場的勘察設計業績(需附業績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簽署頁,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本工程可研擬任設總: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個4.95萬千瓦及以上規模風電工程擔任可研負責人的經歷(需附證明材料,以任命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日期為準)。
3.2.3本工程勘察設計擬任設總: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個4.95萬千瓦及以上規模風電工程擔任勘察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需附證明材料,以任命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日期為準)。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3月18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3月23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