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平朔集團公司2023年6月第4批大容量隔爆型智能一體化電源設備采購項目 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F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交貨時間 |
1 |
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鋰離子蓄電池電源 |
4套 |
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
2 |
隨機備件(含80塊整流切換模塊) |
|
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
具體詳見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自合同簽訂起2個月內。
2.4交貨地點:中煤平朔集團物資供應中心相應倉庫。
2.5報價形式:固定總價(含稅)。
2.6付款方式:采用“7-2-1”付款方式。
(1) 設備到達買方指定安裝現場并經買賣雙方現場初步驗收合格,賣方開具合同金額100%增值稅發票,買方以電匯或承兌方式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0%。
(2) 設備運行一個月后,經雙方考核驗收合格,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0%。
(3) 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10%,質保期為12 個月,質保期從設備考核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質保期12 個月內設備運行沒有質量問題,質保期結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總金額的10%。
2.7質量保證:投標人所投標產品應是全新的且無材質、無加工工藝缺陷并承諾1年質量擔保(消耗件除外),應完全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投標人須為投標產品(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鋰離子蓄電池電源)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如為代理商投標人需提供生產廠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書。
3.3 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須具有同類產品至少3項銷售業績(提供能夠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括: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中如關鍵信息不全,可補充技術協議等證明材料)。
3.4投標產品礦用隔爆兼本安型鋰離子蓄電池電源應具備有效的礦用產品標志證書和防爆合格證(提供對應MA證及防爆合格證掃描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7月19日 15:00至2023年8月3日 16: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7月19日 15:00至2023年8月3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