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公烏素煤礦南采區風井16#層小窯火區治理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公烏素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海南區公烏素鎮,根據火區地面物探結果顯示及鉆探驗證,公烏素煤礦南采區風井附近12#、16#煤層區域存在火區,火區主要由小窯空巷及采空區遺煤自燃引起,小煤窯及采空區可能與井下生產工作面存在連通,煤自燃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影響井下安全,且火區的持續燃燒,現12#煤層正在治理,16#在鉆探過程中發現火區,欲補充治理,威脅礦井安全生產并造成經濟損失
2.1.2招標范圍:為有效的遏制小煤窯采空區火區蔓延,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擬采取打鉆注漿防滅火措施對南采區火區進行治理。火區治理主要以通過在地面施工帷幕、注漿鉆孔,通過鉆孔向采空區灌注滅火材料,達到對火區降溫封堵、消除火區隱患的目的。
2.1.3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80日歷天完成,具體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 項目地點: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公烏素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同時具備施工甲級;勘查、設計乙級或以上)。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注漿滅火工程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礦業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采空區火區注漿滅火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7-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03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010-68818478)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68818478
郵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