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以上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并提供本企業為 財務要求:提供經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近年 的財務審計報告 的掃描 件應全面、完整、清晰;如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年份的,按成立年限提供年度財務狀況表及近三個月第三方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新成立未滿一年的公司提供近三個月銀行資信證明;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詢比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稅收違法黑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政府詢比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詢比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詢比文件中規定的其他資質條件。 5.1外省企業提供有效的《省外進青建筑企業報告登記證書》復印件; 5.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推送的《信用評定等級》為準。企業信用被評定為 D 級一年之內、被評定為 C 級半年之內的投標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