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昌波水電站基建工程項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電站表土剝離收集及表土堆存場防護工程施工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縣、西藏昌都市芒康縣
2.2.項目規模:826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招標項目合同工期為8個月,計劃開工日期為2023年9月1日,計劃完工日期為2024年4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1)表土剝離收集
表土剝離收集時間在各區域開工前實施,其中場內交通道路表土剝離收集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2024年4月30日,施工營地、場地等臨時設施表土剝離收集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10月31日,渣場區域表土剝離收集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9月30日。
(2)表土堆存場防護工程施工
表土堆存場防護措施中,攔擋工程和截排水工程在堆存表土前先行施工,實施時間為2023年9月1日~9月15日;表土堆存過程中的臨時苫蓋為堆存過程中完成,實施時間為2023年9月15~2024年4月30日;臨時撒草主要為堆存結束后進行,實施時間為2023年4月20日~4月30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11/20-SG-00201 |
表土剝離、收集及表土堆存場擋護、防護工程 |
本標段招標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1、表土剝離收集;2、表土堆存場防護工程施工。 |
500 |
備注:
1.表土剝離收集
項目建設區可剝離表土區域的表土剝離并運輸至表土堆存場堆存:首部樞紐施工區表土剝離量68247m3(自然方,下同);8#公路表土剝離量8597m3;1#公路、3#公路、1#混凝土系統表土剝離量27047m3;現場生活辦公營地表土剝離量8715m3;格拉轟曲溝對岸棄渣場表土剝離量5993m3;廠區施工區表土剝離量61351m3;4#公路、5#公路表土剝離量24384m3;右岸大平臺棄渣場、保通公路表土剝離量78426m3。
2. 表土堆存場防護工程施工
表土堆存場防護工程施工包括表土堆存場下游側設置攔擋措施,上游側設置截排水措施,堆存過程中對表土表面撒播草籽并采取苫蓋措施等。
項目概況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電站位于四川省與西藏自治區交界的金沙江上,工程區域河段左岸為四川省巴塘縣,右岸為西藏自治區芒康縣,是金沙江上游干流梯級規劃“一庫十三級”中的第11個梯級電站,其上一梯級為蘇洼龍水電站,下一梯級為旭龍水電站。工程選定王大龍壩址,廠房位于莫曲河口,壩址處控制流域面積184436km2,多年平均流量為948m3/s。本工程等別為二等,工程規模為大(2)型工程,電站采用混合式開發。正常蓄水位2387m,相應庫容0.167億m3,調節庫容0.081億m3,電站裝機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發電站裝機740MW,河床式發電站裝機86MW),年發電量(聯合運行)43.55億kWh(其中引水式發電站40.03億kWh,河床式發電站3.52億kWh)。開發任務以發電為主,并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本工程樞紐布置格局為:王大龍壩址首部樞紐(右岸非溢流壩段+泄洪閘+左岸河床式生態廠房+魚道)+左岸引水發電系統(岸塔式進水口+引水隧洞+調壓室+莫曲河口地下廠房)。
本工程施工籌建期2年(不含在總工期內),施工準備期3個月,主體工程施工期5年6個月,工程完建期3個月,第一臺機組發電工期為5年9個月,建設總工期為6年(72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3個月)。本工程預計2023年6月1日動工,2030年5月31日完工。
根據已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本工程防治責任范圍共計407.83hm(其中,永久占地268.83hm,臨時占地139.00hm),分屬于四川省的巴塘縣和和西藏自治區芒康縣。其中,四川省巴塘縣238.56hm(其中,永久占地141.51hm,臨時占地97.05hm),西藏自治區芒康縣169.27hm(其中,永久占地127.32hm,臨時占地41.95hm)。
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分為2個一級水土流失防治區,分別為:電站樞紐工程區(I)、移民安置區(II);電站樞紐工程區(I)下分6個二級分區,分別為:樞紐工程區(I-1)、棄渣場區(I-2)、表土堆存場區(I-3)、交通設施區(I-4)、施工生產生活區(I-5)、水庫淹沒及影響區(I-6);移民安置區(II)下分2個二級分區,分別為:庫岸防護工程區(II-1)、專項設施復建區(II-2)。
本工程土石方總挖方1061.30萬m3(含表土、可用于改良作為后期植被恢復的土方、可用于建筑材料的利用方);填方83.06萬m3,建筑材料利用217.26萬m3;棄方760.98萬m3,折合松方約917.05萬m3。
水土保持方案實施后,到設計水平年,本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84.39hm,林草植被建設面積82.75hm,可減少水土流失量約7.76萬t;本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可達到87.6%,土壤流失控制比可達到1.06,渣土防護率可達到88.6%,表土保護率可達到98.7%,林草植被恢復率可達到95.3%,林草覆蓋率可達到36.9%。水土流失各項防治指標均可達到防治目標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剝離表土及土方共計28.28萬m3,剝離區域主要包括樞紐工程區、棄渣場區、道路設施區、施工生產生活區等區域,共布設2處表土堆存場,分別為1#表土堆存場,2#表土堆存場。其中1#表土堆存場位于金沙江左岸王大龍村村口南側200m,靠近國道G215和2#混凝土系統;2#表土堆存場位于金沙江右岸右岸大平臺棄渣場南側,與右岸大平臺棄渣場合并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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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表土剝離、收集及表土堆存場擋護、防護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職工且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資質,具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及以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投標人為企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須出具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社保機構繳費證明專用章;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項目負責人須出具本單位勞動關系證明。
10.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8-04 17:40到2023-08-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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