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非招標方式招標采購代理服務規范》等的要求。 <1>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詢比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詢比; 5、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詢比資格。 6、供應商須具有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