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2023至2025年光伏建設一期項目,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鄭州航空港興港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2023至2025年光伏建設一期項目EPC總承包。
2.2項目編號:國企招采-2023-044
2.3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內容為在實驗區部分區域內利用工商業、倉儲物流、公共機構、公共建筑及公共基礎設施等建筑屋頂和閑置資源建設光伏項目,預計建設總容量約360MWp(詳見擬開工項目容量統計表,最終以實際簽約建成規模為準)。
擬開工項目容量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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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容量(MW) |
屋面結構形式 |
1 |
14個中小學項目 |
6 |
坡屋面+波形瓦 |
2 |
38個中小學項目及醫院 |
18 |
混凝土屋面 |
3 |
31個工商業項目 |
275 |
彩鋼瓦屋面 |
4 |
27個工商業項目 |
36 |
混凝土屋面 |
5 |
6個其他特殊建筑 |
25 |
柔性支架 |
6 |
合計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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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實施范圍不限于清單內項目,且不保證清單內全部項目均在服務期內實施,且對于清單外新批復的項目,招標人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交由中標人實施。(2)中標人最終實施項目內容及規模以招標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項目開發及洽談;
(2)工程勘察設計:包括全部工程勘察測繪、初步設計及概算、接入系統報告、施工圖、竣工圖等;
(3)全部設備、材料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包括發電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匯流箱,支架及材料等),電纜,并網設備,保護設備、監控系統、計量采集系統、通信設備等二次設備系統,消防系統,清洗系統等,系統調試(包含配合監控調試及其他單個項目可能存在的能源管理平臺的接入調試),含設備卸貨及轉運。
(4)其他施工內容:承載力檢測(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屋頂加固(如有),防水補強(如有),定位放線,電纜溝開挖及回填(含過路部分),橋架鋪設,防雷接地施工,設備基礎,防腐施工,母線橋施工,防火封堵,綠化帶內綠植移栽、修剪及恢復,路燈、標牌附屬設施移裝,電纜標識、設備銘牌、警示標牌制作安裝,及其他滿足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所有施工及協調。第三方檢測屋頂承載力合格后方可施工,承包人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5)并網及驗收:質檢、安全、消防等所涉及的外部檢驗、單項驗收,調度并網(1.提報并網接入申請;2.取得接入系統方案;3.接入系統工程設計資料審批通過;4.完成并網驗收及并網調試等),試運行、消缺、竣工驗收,交付投產,以及其他手續等全部內容。
(6)其他:建設期工程保險,并網驗收、施工、竣工等全部工程資料的編制、整理及移交,質保期服務,技術服務培訓等全部工作的EPC 交鑰匙工程。
2.5 質量標準:滿足相關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及招標人要求。
2.6 工期:框架協議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單個工程工期以單項合同約定為準(如果已下發單項工程委托尚未履行完畢的,承包人應當繼續履行完畢,并應接受框架協議及單項合同的約束。停止下發任務以“委托期限”或“實際建設總容量達到簽約總容量”兩項條件中任一項先滿足的時間為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設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項目人員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要求應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并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2023年5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其他在建工程項目(提供書面承諾)。
(2)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有效的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證書,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2023年5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
3.3業績要求:
(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為負責施工的聯合體成員)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項裝機容量10MW及以上的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業績或施工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頁(或框架協議+派發單);
(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為負責設計的聯合體成員)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一項裝機容量10MW及以上的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業績或設計業績,業績證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頁(或框架協議+派發單)。
3.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暫停、取消狀態,最近三年內未發生騙取中標,未發生嚴重違約,未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最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行為(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
(3)開標當天由招標代理機構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查詢投標相關主體【包含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聯合體的為聯合體各方】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網頁打印頁或截圖,若上述對象有一個或一個以上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拒絕其參與本次投標活動,其投標無效。
(4)投標人應保證其資質、業績、人員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中標的,則中標結果無效,除承擔招標人經濟責任損失外,招標人保留訴訟的權利(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
3.5其他要求:
(1)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2023年5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聯合體內部成員之間除外,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
3.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需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成員總數不超過3家,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對負責的專業進行明確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2)不同專業的企業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并滿足工程項目對相關專業資質等級的要求。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特別提醒:如投標人采用聯合體投標,投標人須結合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系統,以聯合體牽頭人作為主體從事投標活動【包括下載招標文件(含招標答疑、澄清文件等)、遞交投標保證金、制作并上傳投標文件等】,否則由于交易系統投標過程中各環節投標主體不一致可能導致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 招標文件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8月10日09時00分至2023年8月16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參與招標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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