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江西 羅溪光伏發電項目溫圳變擴建項目用地報批等專題報告技術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8-1-202)
項目所在地區:江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江西 羅溪光伏發電項目溫圳變擴建項目用地報批等專題報告技術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華能羅溪光伏發電項目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位于北緯 28°09′~28°46′,東經 116° 01′~116°33′,進賢地區水平面年平均太陽輻射量 1319.4(kWh/m2 .a),屬我國第三類太陽能資源區域,該地區太陽能資源豐富,適合開 展大型光伏電站的建設。 項目規劃容量為 100.0132MWp,占用面積約 1878 畝。
根據《國網江西省電力 關于華能羅溪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評審意見的函》,羅溪光伏發電項目從升壓站新建1回110kV線路接入220kV溫圳變,線路長度約為6.35km,擬采用 1×LGJ-300 導線。項目需在溫圳 220kV 變電站本期擴建 110kV 間隔 1 個,擴建間隔用地位于進賢縣溫圳鎮,面積約2畝。
2.2招標范圍:
2.2.1 完成溫圳變擴建單獨選址用地報批所需的所有報告:用地預審與選址論證報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壓覆礦產查詢報告、勘測定界報告、建設用地報批服務、農轉用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取得相關市縣回函,并辦理選址意見書、取得省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復。
2.2.2 完成華能羅溪光伏發電項目主體工程完工所需的所有報告: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升壓站項目建設用地報批服務。
2.2.3 完成華能羅溪光伏發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所需的所有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
2.2.4 完成華能羅溪光伏發電項目投產所需的其他報告:
分類 | 名稱 |
光伏區主體工程 | 土地勘測定界報告 |
土地測繪報告 | |
地質勘察報告 | |
安全預評價報告 | |
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報告 | |
壓覆礦產資源評估報告 | |
濕地占補平衡報告 | |
水土保持報告 | |
環評報告 | |
職業衛生三同時技術服務 | |
消納報告 | |
項目接入系統報告 | |
項目電能質量分析報告 | |
用地選址報告 | |
林地使用可行性報告 | |
外送線路部分 | 可行性研究報告 |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 | |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 |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 |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 |
用地規劃選址論證報告 | |
林地使用可行性報告 |
2.2.5 詳見技術規范
2.5 上述項目均需分項列明完成時限,經招標人審核。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日歷日內完成所有項目的初版報告,并根據外審意見進行修改定稿。各專題對工期有特別說明的,按特別說明執行。各專題編制深度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并通過專家評審,取得批復意見或向政府職能部門備案。
2.6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能力要求:投標人需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1個單個項目3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相關可研報告編制業績。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