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門三期2×1000MW煤電項目14號泊位上部建筑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坑園鎮顏岐村。
2.2.項目規模:2×1000MW煤電。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29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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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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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號泊位上部建筑安裝工程 |
14號泊位上部裝卸工藝設備購置及安裝工程、岸電系統、總體安裝工程(供電照明工程、控制通信工程、給排水及消防工程、輔助建筑安裝工程等)、房屋工程(C10A/B廊道/TT5轉運站、侯工樓、10KV變電所、C11A/B廊道等)、13#泊位與14#泊位互聯互通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滿足設備正常運行所必需完成的設備選型及制造、采購、運輸及儲存、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查、試運行、試運行消缺、培訓和區域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驗收、配合性能考核驗收及專項驗收,直至最終交付投產運行。 |
10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4號泊位上部建筑安裝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至少具有1份煤碼頭(含電廠裝或卸煤碼頭或散貨碼頭,碼頭可為江或河或海上的碼頭)合同業績(含EPC或PC或施工合同,單份合同金額≥3000萬元,日期以簽訂合同之日為準)。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等。
11.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3-08-21 17:00到2023-08-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