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資本公司永誠財產保險股份 承銷證券服務項目招標【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8-1-214)
項目所在地區:上海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資本公司永誠財產保險股份 承銷證券服務項目招標【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上海市
2.2 規 模: 華能資本公司永誠財產保險股份 承銷證券服務項目
2.3 標段劃分: 華能資本公司永誠財產保險股份 承銷證券服務項目招標
2.4 服務地點: 上海市,市轄區/
2.5 服 務 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至債券發行完畢為止
2.6 招標范圍:在債券市場上具有債券承銷資格的證券公司擔任本次發行的承銷商,提供服務期內的債券發行咨詢、承銷等相關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資格;近三年被中國證監會評為A類及以上等級券商
(2)投標人近一年有作為承銷商為保險公司債券的承銷發行經驗。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