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安徽公司池州電廠智能機器人在輸煤系統上的研究與應用項目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安徽公司池州電廠《智能機器人在輸煤系統上的研究及應用》科技項目開展研究、產品設計、安裝、調試等工作。主要開展研究替代人工完成輸煤#5棧橋皮帶機區域、設施、設備巡檢和替代人工統計煤場存煤體積的智能機器人管理系統,其中智能機器人管理系統與輸煤DCS程控系統、輸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進行深度融合應用。完成產品設計、安裝、調試、驗收、培訓等工作,搭建智能機器人管理系統。
項目總工期:本項目的工程期限為自本項目合同簽訂之日后,由招標人通知之日起210天內完成項目的全部工作,要求3個月內完成項目產品研發及備貨;1個月內完成設備安裝、調試;2個月內完成設備試運行及培訓,正式投運后1個月內完成項目總結、驗收及評價工作。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項目地點:國能神皖池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質保期為36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具有燃煤電廠輸煤系統機器人巡檢項目的合同業績2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投標人提供的合同證明文件需與電廠直接簽訂,不接受分包、轉包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文件的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燃煤電廠輸煤系統機器人巡檢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0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12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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