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高密膠河生態發展區農光互補發電項目(二期)儲能系統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濰坊高密膠河生態發展區農光互補發電項目(二期)儲能系統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本儲能電站容量為12MW/24MWh。電站建成后,采用35kV電壓匯集,就近接入已建35kV升壓站。
儲能系統建設規模為12MW/24MWh(標稱容量),其中 3MW/6MWh為一個儲能單元,共計4個單元,投標方可根據不同的技術路線設計組合儲能單元形式,儲能系統直流電壓側1500V,經PCS變流后由箱式變壓器升壓至35kV,以1回集電線路接至升壓站35kV側。本項目儲能系統共計1個接入點,每個并網點安裝一個雙向電表,計量充放電電量。
2.1.2招標范圍:儲能系統,按0.5C充放電倍率的儲能變流升壓設備、能量管理系統、儲能電池系統、儲能控制終端、35kV電源柜等,內容包含但不僅限于磷酸鐵鋰電池、儲能雙向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匯流設備、升壓變壓器、集裝箱內的配套設施(含空調、通風管道、環境監測、配電、消防、安防、照明、視頻監視等)、同步向量采集裝置、記量關口電度表、35kV開關柜和相關電力電纜及通信線纜等,儲能系統整體設計、貨物轉運,到場吊裝、安裝、調試、并網試驗等,提供建模所需PCS封裝模型、半仿真模型、半實物數據、ADPSS數據等,并完全配合建模工作,直至項目整體驗收通過,滿足山東電網并網驗收要求。
2.1.3交貨期:合同簽署后1個月開始供貨,2023年11月25日全部供貨完成。
2.1.4質量要求:
投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儲能電池、電池管理系統(BMS)、儲能變流器(PCS)、變壓器、儲能管理系統(EMS)、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等設備及其附件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投標方應保證儲能電池、電池管理系統(BMS)、儲能變流器(PCS)、變壓器、儲能管理系統(EMS)等設備及其組件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投標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25年。在質保期內,由于投標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投標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PCS質保期60個月,電池(含附件)及變壓器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24個月。
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投標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投標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投標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本次投標標的物的儲能電池電芯制造商或為儲能變流器PCS制造商或為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制造商。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2MW/24MWh及以上規模儲能系統集成(3MW/6MWh磷酸鐵鋰電池)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成供貨。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等有蓋章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上述材料須證明對應合同已完成供貨。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產品(儲能電池電芯、儲能變流器PCS、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有效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和產品認證證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1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