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旅游綜合開發(fā)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項目(一期)—老君山景區(qū)開發(fā)-鴨蛋溝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區(qū)道路補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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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潛在投標
現(xiàn)更正為:
序號 | 條目號 | 信息或數(shù)據(jù)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 2.5&&‰ |
28 | 20.4.2 | 第三者責任險的最低投保金額: 1000&&萬元人民幣,事故次數(shù)不限(不計免賠額) 保險費率: 2.5&&‰ |
2、原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 第二節(jié)專用合同條款項目專用合同條款:
原內容為:
20.1 工程保險
本款約定為:
建筑工程—切險的投保內容: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和設備及已運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設備所投的保險。
保險金額:工程量清單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費)至第700章的合計金額。
保險費率:為4‰;
保險期限:開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簽發(fā)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責任期)。
承包人應以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發(fā)包人在接到保險單后,將按照保險單的費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責任險
20.4.2本項細化為:
20.4.2承包人應以承包人和發(fā)包人的共同名義,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的最低投保金額1000萬元,保險費率為4‰,發(fā)包人在接到保險單后,將按照保險單的費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現(xiàn)更正為:
20.1 工程保險
本款約定為:
建筑工程—切險的投保內容: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和設備及已運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設備所投的保險。
保險金額:工程量清單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費)至第700章的合計金額。
保險費率:為2.5‰;
保險期限:開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簽發(fā)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責任期)。
承包人應以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發(fā)包人在接到保險單后,將按照保險單的費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責任險
20.4.2本項細化為:
20.4.2承包人應以承包人和發(fā)包人的共同名義,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的最低投保金額1000萬元,保險費率為2.5‰,發(fā)包人在接到保險單后,將按照保險單的費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
3、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計劃工期:
原內容為: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每月均按30天計算)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計劃交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 。
現(xiàn)更正為: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每月均按30天計算)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計劃交工日期:2024年 2月29 日 。
4、原招標文件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1投標截止時間:
原內容為:
2023年09月20日09時00分。
現(xiàn)更正為:
2023年10月11日09時00分。
5、原招標文件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4.1投標保證金:
原內容為: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200000.00元,繳納截止時間: 2023年09月19日09時00分(逾期將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
現(xiàn)更正為: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200000.00元,繳納截止時間: 2023年10月10日09時00分(逾期將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
6、原招標文件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0.2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和方法:
原內容為: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10日前通過宜賓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招標人提出,即2023年09月10日09時00分前。
現(xiàn)更正為: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10日前通過宜賓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向招標人提出,即2023年10月01日09時0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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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招標文件已重新上傳,請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由此給各潛在投標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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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縣宇客文化旅游開發(fā) &&&&&&&&&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