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工藝設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綦江共同片區污水處理廠工藝設備采購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共同片區污水處理廠一期設計處理規模為3萬m³/d。采用AAO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膜池工藝。
(1)進出水水質情況、出水排放標準及處理工藝(配工藝流程框圖)
a. 設計進水水質
名稱 |
COD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pH |
設計進水水質 |
≤340 |
≤180 |
≤200 |
≤30 |
≤40 |
≤4.5 |
6~9 |
b. 設計出水水質
根據《綦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工作推進領導小組2021年第二次專題會議紀要》(附件20)相關要求,本項目出水水質需執行準IV類標準:COD、BOD、氨氮、總磷等4項水污染物水質指標執行地表水IV類標準,其余控制項目仍按GB18918中一級A標準執行。
名稱 |
COD (mg/L) |
BOD5 (mg/L) |
SS(mg/L) |
NH3-N (mg/L) |
TN(mg/L) |
TP(mg/L) |
pH |
設計出水水質 |
≤30 |
≤6 |
≤10 |
≤1.5 |
≤15 |
≤0.3 |
6~9 |
(2)污泥處理要求(執行標準)及處理工藝
(3)尾氣排放要求(執行標準)及處理工藝
c. 處理工藝
本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藝為粗格柵+進水提升泵房+細格柵+曝氣沉砂池+精細格柵+生物反應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浸沒式超濾+接觸消毒池,污泥處理工藝為機械離心脫水,將污泥濃縮脫水至80%后運輸至規劃新建的污泥處理廠進行無害化處置,除臭工藝采用生物濾池法。
2.2 招標范圍
(1)擬購置的重慶綦江共同片區污水處理廠工藝設備以及隨機安裝維修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
(2)招標設備的二次設計、制造及供貨、工廠檢驗、包裝、至工地的運輸、交驗、進場前的第三方檢測、現場合同執行配合、安裝交底及指導、指導調試、指導試運行、質保服務等。
(3)提交全套設備的技術文件,包括安裝、檢查、調試、運行、維護和輔助設備控制系統所需的正版應用軟件的使用說明、源程序和使用說明、安裝技術文件(包括圖紙)、安裝技術要求等技術文件,按照招標人要求提供設備到貨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文件等。
(4)招標設備的安裝將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單位)完成,但本項目賣方應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對不同設備之間的接口關系進行協調。
(5)對招標人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以及執行合同時的其它相關服務。
2.3 交貨要求
交貨方式:分批次交貨,工地落地交貨,賣方運輸至買方工地指定地點后,買方協調賣方進行交貨,賣方負責到貨設備的卸車及卸車安全責任。
交貨時間:首批設備供貨計劃供貨時間為2023年10月(具體以買方通知為準),后續設備在收到買方通知后60天內完成供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要求:
(1)資質條件:投標人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污水處理設備制造商或集成供應商;
(2)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個處理能力不低于3萬m³/d污水處理廠工藝設備供貨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須提供該合同內設備不少于1000萬元的的供貨發票;上述供貨的設備須正常運行1年及以上;須提供合同協議、合同清單及用戶使用證明(其中,供貨發票須含清單明細或銷貨清單,用戶使用證明的開具時間與供貨設備投運起始時間之間的時間跨度不得少于1年);
(3)財務要求:投標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無連續虧損,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見本招標公告“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2 招標文件僅提供電子版,售價為500元,招標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