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生產車輛維修保養服務項目(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和方法
1.1采購條件
業主生產車輛維修保養服務項目(二次)已具備招標條件,經相關部門批準,現對該施工項目實施公開招標活動,公開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
1.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及范圍
2.1招標編號:ZYXA-2023-01135
2.2本項目招標內容和范圍:洛陽市 本部及所屬各單位生產經營車輛的一、二級保養,小修、中修、大修、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救援維修以及保險理賠等車輛相關咨詢服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采購需求”);
2.3項目服務期限:兩年;
2.4項目建設 (擬入圍家數:6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單位;
3.2投標人需具有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二類及以上汽車維修企業資質或二類及以上汽車維修經營備案證明;
3.3投標人需具有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能力;
3.4投標人在當地設有維修及辦公場所(提供租賃合同或房屋證明);
3.5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
3.6
3.7投標人須提供一份 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的類似項目業績;
3.8投標人在近三年內未發生騙取中標,未發生嚴重違約,需提供無行賄犯罪的書面承諾并加蓋單位公章(承諾對象包含:投標人、法定代表人);
3.9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暫停、取消狀態(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書);投標人需提供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或“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相關信息;
3.10被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