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湖北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場地(含移民安置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314)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湖北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場地(含移民安置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湖北省。
2.2 規 模: 湖北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距離恩施市城區中心直線距離約為12km。本工程樞紐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半地下式廠房及地面開關站建筑物等組成。裝機容量500MW,安裝2臺單機容量為25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輪發電機組。2022年8月,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取得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印發的《湖北省恩施抽水蓄能電站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文件。2023年8月,項目“三大專題”通過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審查會議。目前,正在開展項目核準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實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通知》規定,需要對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用地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報告并出具審查意見以及完成備案登記等工作。
2.3 標段劃分: 華能湖北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場地(含移民安置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湖北省恩施。
2.5 服 務 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天內完成(因招標方原因導致延期除外)。
2.6 招標范圍:評估機構需根據確定的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用地及移民安置區范圍,對項目建設用地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湖北省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場地(含移民安置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以及相應備案登記等服務工作。《湖北省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場地(含移民安置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及其審查意見、備案登記等報告資料,都必須滿足湖北省各級地方政府自然資源部門以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恩施大龍潭抽水蓄能電站工程建設用地審核、項目核準要求。
投標人須承擔所有相關評審、審查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及批復文件的取得,期間,需承擔相關會務費及審查費等一切費用。
該項目本次招標結果生效條件如下:
招標標的項目取得上級公司批復同意;
招標標的項目取得 資金預算;
招標人書面正式通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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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5項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同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視為無效業績。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